11月25日上午,云南省红河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和建主持召开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州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在全省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的讲话,强调了要重点把握“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冷静审视队伍管理的新情况、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健全惩防并举的新机制”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通报了全省政法队伍管理和违法违纪的情况。
和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政法系统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持续推进专项治理活动,着力强化监督制约,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和建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结合孟苏铁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州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凝聚共识、鼓舞干劲、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提高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和建要求,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一要落实主体责任。政法机关党委党组一定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从严肃贪腐,努力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新常态,坚决纠正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范围,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确保政法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二要强化监督管理。要统筹好内部监督、法律监督、执法监督三大防线,自觉置身于法律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实实在在干事,为源头上减少违纪违法提供保障。 三要完善防范机制。要持续深入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反腐倡廉根基,制定切实可行的追责办法,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案双查”,真正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红河州委政法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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