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5日,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下,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八年来,浙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依法执政水平明显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先行先试的新路子,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同样跻身“中国模范生”行列。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指出:“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下去,做好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这篇大文章。”
回顾法治浙江八年建设历程,人们看到,在推动法治浙江前行的队列中,司法行政队伍引人注目。八年来,浙江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规范执法执业,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法治浙江建设成果;积极引导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努力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法治环境;积极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作出了重要贡献。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努力增强公民法治观念
公民对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建设法治浙江的思想基础。从2007年起,浙江省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以领导干部普法为重点,在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日常学法用法等制度。
2008年,在时任省委副书记、省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的倡导下,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文件,推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在全国率先进行省管领导干部集中闭卷法律考试,1149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之后,又推出了领导干部年度网络法律知识考试专家评分制度,全省形成了全民学法用法,共建法治浙江的浓厚氛围。
为构建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浙江省各地普遍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促进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浙江省还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建立省领导普法联系点制度,组建省普法讲师团,完善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长效发展。
浙江着力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积极运用浙江法治在线门户网站、浙江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和普法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目前,全省已创设电视普法栏目116个、广播普法专栏80个、报刊普法专栏121个、普法网站110个,浙江普法手机报用户5万多,出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专栏的生动局面。
在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法治文化茶楼,记者看到,市民在这里一边品着香茶、一边猜着法治灯谜、一边观赏着书法名家书写的法律名句、一边交流着心得体会,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熏陶中,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夯实法治浙江建设基础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浙江省基层创建项目从85个减少至8个,省司法厅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被保留了下来,因为大家知道这块牌子的“含金量”。
1998年,浙江开始“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之后司法部和民政部在全国推广。2006年以来,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浙江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法治浙江等考核指标体系,与“平安村(社区)”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实现了由注重创建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了建设法治浙江在基层的实践。截至2014年11月,全省已有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810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9个。
浙江省全面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目前,全省有90%的县(市、区)69450个企业部署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有4381家企业被授予县级以上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先进单位称号。浙江的企业老总们以此为荣,因为这称号是对企业的一种高度肯定,是企业的一张金名片、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06年以来,浙江司法行政部门把握时代脉搏,踩准发展鼓点,先后围绕省委“八八战略”“两创”总战略和“两富”“两美”浙江建设,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2013年以来,浙江省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整治行动。省司法厅按照夏宝龙“天天都是普法日”的要求,编撰《“三改一拆”法律知识100问》读本8万册、《“五水共治”法律知识100问》2万册,印发给基层单位;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相关法规巡回宣讲97场;组织《流动大舞台——普法宣传浙江行》“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场演出48场,做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成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
规范执法执业贯穿全程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2006年以来,浙江省把科学、严格、文明执法和依法办案、规范执业贯穿于监狱、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律师诉讼代理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群众在司法行政严格规范的执法执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998年,浙江监狱系统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狱务公开制度,将涉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办理条件、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一律予以公开,自觉接受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和全社会的监督。2013年,浙江率先开始创建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每个执法环节信息的“全程留痕”,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一组数据最能说明创建成效:2011年以来,浙江监狱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4.9万余件,经与检察机关联合执法督查,未发生因执法过错、执法瑕疵引发的有效投诉和信访事件。监狱执法领域民警的违纪违法现象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浙江是率先试行社区矫正的省份之一,2004年5月以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勇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以依法规范为执法要求,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起,浙江在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实现县级执法机构专门化、实体化;在20000多个行政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全省建立113个市县级信息监控平台,实现监管教育和安全防范全员全覆盖,探索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2004年以来,浙江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3万人,解除社区矫正15.9万人,社区矫正人员年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1%以内,低于全国平均0.2%的水平。
浙江省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指导职责,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推动法治浙江建设。还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协作,联合出台文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推进法律职业人员队伍建设。据统计,浙江省律师事务所从2006年的585家发展到目前的1145家,从业律师从6208人增加到13906人,律师每年办案均在30万件左右。
浙江省注重发挥律师参政议政的作用,目前,全省律师中有各级人大代表76人、政协委员245人,提出了一批有质量的建议、提案。
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指挥下,公证、司法鉴定、强制隔离戒毒等职能,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融入到建设法治浙江大局之中,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应有作用。
完善城乡法律服务体系
共享法治浙江建设成果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建设法治浙江的根本目的。
2008年,省司法厅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将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推动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分布,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6月,省司法厅着手打造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升级版”,2013年11月,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将“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写入全会决定,使之进一步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
目前,浙江省县(市、区)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以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和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为主干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了实体服务和网络服务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在象山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记者看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等接待窗口在一楼大厅一字排开,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的群众络绎不绝。几年来,当地百姓形象地把中心称之为“法律超市”,因为在此能够得到超市化的一站式服务。
2008年,宁波余姚市率先试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随后,浙江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这一做法。现在,村法律顾问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每周一天到村“坐堂门诊”,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随问随答、随叫随到,村组织和村民寻求法律服务非常方便,而且费用全免,因为政府已经为此买单。
浙江省落实了每个村(社区)每年3000元以上的法律顾问经费,杭州市的村(社区)达到了6000元,全省97.1%的行政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
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验,浙江省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945家,其中98%的市、县(市、区)政府已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逐年提高。
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
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来,浙江司法行政部门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健全完善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创造了“和事佬”“老娘舅”等一批群众喜爱的品牌人民调解模式。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及时总结宁波等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经验做法,在全国首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延伸。目前,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2674个,在医疗、交通、劳动、保险等15个行业领域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062个,其中医疗、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市、县(市、区)两级全覆盖。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高度赞扬这一做法,认为“这是浙江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传统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上的一个创新,是人民调解工作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浙江省大力推进警调、诉调、检调衔接,共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08年以来,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408847件,调处成功率为98.5%。
目前,浙江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103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近年来连续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拥军维权等专项行动,努力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2004年,按照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指示要求,省委专门出台文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领导干部下访接待信访时,随同律师先说话,为信访当事人依法解疑释惑;下访领导随后发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和时限。这样处理信访问题,群众认可度高,有利于案结事了。在此基础上,浙江还组织精干律师承担了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信访窗口的每个工作日值班任务,接待信访群众,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事务。2006年以来,全省值班律师每年接待信访群众3000余人次,协助处理信访事件1600余件。
打造特色法律服务品牌
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发展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近年来,浙江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把帮扶企业作为最大课题,精心打造有特色、有实效的法律服务品牌,组织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浙江经济,省司法厅组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企业巡回宣讲团,在全省举办以应对金融危机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报告会112场,听取宣讲报告近3万人;组织知识产权律师宣讲团、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律师服务团,在全省开展专题宣讲和巡回服务;全省律师、公证员共对53061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33559份。
针对中小微企业遇到的困难,省司法厅引导广大律师携手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共渡难关。目前,浙江95%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都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省司法厅还主动与省发改委、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建立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预防和化解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围绕浙江“四大国家战略”,分别出台指导意见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这一系列举措,深受企业欢迎,司法部在全国予以推广。
围绕浙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司法厅制定实施司法行政部门帮扶企业十项举措,并组成11个指导督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积极行动起来,其间,共上门走访企业35739家,对6122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1.3万册,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务3332件,为187家企业上市和发行证券提供法律服务。
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浙江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决心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谱写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法治浙江建设更加华美壮丽的新篇章。
(记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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