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地方动态> 浙江

浙江宁波镇海:试行当事人选择陪审员

2014-12-01 11:16:0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选周惠蒙,她专职做调解,有经验。”11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原告代理人说。这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试行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一幕。

  此案主审法官谢朝宏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人民陪审员名册,简要介绍人民陪审员的姓名、职业、学历等,再由原、被告分别选择一名正式人民陪审员和候选人民陪审员。双方填写完挑选表上交后,法官当场发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双方当事人不得私下联系人民陪审员,更不能请客送礼,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谢朝宏提醒道。

  “当事人自选人民陪审员有一定条件,需要案件情况复杂、查清事实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并经法院审核批准才能实施。”镇海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元忠说,此举旨在促进司法民主化,让人民群众更主动深入地参与司法,并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公信力,确保案件结果更能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记者 孟焕良 通讯员 谢春华)

[责任编辑:闵玥]
相关报道

·浙江法院:公开“零时差” 避免选择性
·浙江宁波鄞州交警用“天网”瞄准“毒驾”
·浙江杭州:“12368”司法热线效果显著
·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评选收官
·浙江检察院:严惩“老赖”及职务犯罪
·浙江:“法治公安”建设乘东风再续升级版

·浙江:“法治公安”建设乘东风再续升级版
·浙江:“法治公安”建设乘东风再续升级版
·浙江宁波鄞州检察院:完善涉众案件办理工作
·浙江:“警调衔接”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最高检组织部分特约检察员赴浙江开展调研
·最高检组织部分特约检察员赴浙江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