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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动员会

2014-11-29 08:47:4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11月27日下午,青海省委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在会上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遵循司法规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借鉴。副省长刘志强主持会议。

  2014年3月底,中央政法委决定将青海省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后,由青海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代工委、省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经过4个月的反复调研论证,形成了《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上报中央审批。11月18日,中央正式批准了我省的试点工作方案。按照省委常委会决定,选择在海东市、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民和县、海西州格尔木市、果洛州玛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先行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为在全省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王建军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事关依法治省方略的全面实施,对于提升我省政法工作特别是法检工作水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先行试点单位要准确把握改革的主要精神,潜心研究试点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确保试点工作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司法工作实际。要高度重视协调沟通,各先行试点地区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全局,服务大局,重视加强沟通协调,汇集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先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先行试点地区、单位和省协调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先行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解读改革试点方案,确保在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的情况下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要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为改革试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出席会议并分别就法院、检察院系统开展好先行试点工作提出意见。(李富茂 杨睿)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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