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你这个民事申诉现在还不属于我们检察院管辖,你要先向市中级法院申诉,如果法院不受理或者驳回你的申诉,你才可以向我们检察机关申诉。”“谢谢检察官,听了你的这番介绍,让我少走了好多冤枉路。”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信访接待窗口的一幕。
据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切实把握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重点难点,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11月21日,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在全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培训班上作了题为《强化检察职能,着力破解难题,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经验交流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打造“三个平台”,在畅通诉求渠道上下功夫
为了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并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南通市两级检察机关首先从抓基础入手,为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开辟绿色通道。
打造“规范化”受理平台。树立接访区就是办案区的理念,按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规范标准,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接待场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成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群众信访“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分流、一揽子解决”,为群众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
“服务中心建成后,来访人员免去了四处奔波之苦,因为检察干警每天都会主动到服务中心接待他们,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其中,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发放风险提示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材料不全的,则会告知他们需要补全的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的同时,也会告知其他可能的救济途径,让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南通市检察院分管控申检察的副检察长唐旭东介绍说。
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特点,专门设置远程视频接访功能,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举报信箱、检察长预约接访、网上留言等栏目,充分利用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及南通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成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平台,并且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对涉法涉诉信访实行扁平化管理。
2014年9月,南通市通州区有位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因对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遂提出上访要求。考虑到这位被害人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便通过远程视频接待,对她进行释法说理,并鼓励她积极面对生活,尽快走出案件阴影。
随后,通州区检察院又适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向她救助了1万元人民币。面对检察机关的诚恳回应和真诚关心,这位被害人深受感动,并表示不再上访,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安排检察长接待56件次,件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打造“动态化”风险排查平台。坚持控申日报和重要情况专报制度,对各类信访案件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提醒、催办和督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采取三项举措,在搞好诉访分离上求实效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只是信访改革的第一步,实现诉访分离,引导信访人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也是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为此,南通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实现诉访分离上采取了三项措施。
准确导入。在受理阶段按照 “听清、问明、记全、答准”要求,规范信访接待,建好信访档案。 严把受理条件,在准确界定诉求性质的基础上及时分流办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信访3355件,按照诉访分离原则,依法导入法律程序613件,最大限度地受理和吸纳涉法涉诉案件。
有效办理。依法把握改革的核心要求,学会用新规定新机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既认真、细致、全面地调查、核查、复查,并依法进行纠正、抗诉、建议、赔偿或者追究责任,又着力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帮助,努力扩大办案效果。如海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不仅依法追究了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且还针对涉案的三个被害人家庭遭遇的困难,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给每家救助人民币2万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救助当事人56人,救助金额40余万元。
畅通出口。建立和落实终结退出机制。对于信访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一起已经终结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曹某某,因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复查决定,多次到南通市检察院缠访闹访,不但严重影响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秩序,而且还故意毁坏接待室财物。该院及时固定音视频资料,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
突出三个重点,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显作用
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具体从事信访接待工作的干警告诉记者,近年来,针对原有的信访接待机制存在的不足,该市两级检察院突出重点,迎难而上,对症下药,化解了一大批 “疑难杂症”。
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针对修改后民诉法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类申诉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10%的情况,坚持积极应对,专人负责,区别情形,分别处理。今年以来,共审查民事申诉482件,审查后移送民行部门办理81件。同时,针对通过虚假诉讼损害第三人、国家或者集体利益,并引发上访的情况,建立检察机关内部民行部门与自侦部门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的双移送、办理结果双向反馈机制,并强化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灵活运用与公安机关的刑民对接机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2013年至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检察监督虚假民事诉讼案件58件,涉案金额5800余万元,其中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6件,立案23件,已追究刑事责任16件21人,并深挖虚假诉讼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了2名司法人员涉嫌受贿犯罪,1名法律工作涉嫌行贿犯罪,4名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受到纪律追究。
规范办理“三种情形”控告案件。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关于司法机关妨碍其诉讼权利的控告,对人民检察院违法办案行为的控告,以及对其他司法机关处理违法办案行为的决定不服的控告等“三种情形”案件,既做到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又创新控告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如由南通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的业务骨干共同办理此类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机制,并在南通市检察院内网开辟专栏,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工作指导,通过点面结合推进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自2013年以来,共对21起属于“三种情形”的控告案件,做好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工作,较好地保障了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建立完善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信访机制。选取典型案例,强化释法说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学者以及基层群众等当场评述,共同参与息诉化解工作,增强息诉化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7起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公开答复、公开听证和公开示证。前不久,南通市检察院在对家住海安县的彭某某刑事申诉案复查和答复时,邀请该案律师一起参与息诉化解工作,终于打消了申诉人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力的质疑,一起长达8年的刑事申诉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徐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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