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凡主持召开全省司法局局长座谈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部署、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征求了基层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掀起学习的热潮;三是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省司法厅党组三次组织集体学习,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说明。此前,10月31日,省司法厅就下发了《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11月12日,举办了省直监狱、戒毒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目前,全系统各单位正在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领导班子带头学、领导干部深入学、司法行政队伍全员学,学习活动覆盖了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基层干警,务求做到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真正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目前,省司法厅已将《决定》中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梳理,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汇报,经过反复的修改,形成了28项具体落实意见,如: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探索法律服务转型升级,完善律师、公证员违规执业惩戒机制,严肃查处律师、公证员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将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地方立法,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窗口,强化行业性人民调解,切实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将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一级的民间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将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科学矫正,确保提高矫正质量。
针对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省司法厅提出了四项重点工作内容: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做好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四是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会议指出,“法制宣传日”升级为“国家宪法日”之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媒体多方面广泛参与的思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把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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