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传销开始改头换面,穿上了“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私募基金”、“网游盈利”、“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网络马甲”。这些时下流行的商界专业词迷惑了大众的眼睛,犯罪分子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所有活动都在网络上进行,更具隐蔽性。本期平安课堂对各种“网络传销”的陷阱进行大曝光,希望通过真实案例,为面临“网络传销”的网民打上一剂预防针。

    ■假广告 真行骗
    ■原始股为饵 骗一圈亲友
    ■网络理财“陷阱”
 

案件回放▶▶▶

2013年11月7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警民e家网站“局长信箱”接到一封关于网络传销的举报信。举报人称,前几天经公司老板娘介绍成为了一个网站的会员,老板娘帮忙垫付了1万多元。后来自己怀疑这是传销,想要退出,但是对方称不能退款。随后,警方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民警发现,该网站鼓吹互联网时代财富重新分配,加入“爱搜索”成为会员,只要按要求缴纳一定费用购买广告套餐,在互联网点击一定数量的广告就可以赚钱。经综合研判,警方确定该网站为传销网站,在南通的重要组织者为唐某、丁某。

今年2月13日,南通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经查,该传销团伙在国内最大的上线为加拿大籍华人白某,在全国多个省市均有发展会员,其中在南通海门、海安等地就有3000余名群众加入其中。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取证范围广,相关案情迅速上报,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5月26日,白某从加拿大回国,统一抓捕时机成熟。5月29日,公安机关展开收网行动。

行动开始当天,专案组民警就在北京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白某抓获归案。至此,历时近8个月,警方成功摧毁这一遍及全国30余省市的传销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追缴涉案资金700余万元。

案件分析▶▶▶

“爱搜索”有着什么样的“生意经”?

据警方调查,声称来自美国的第二代搜索引擎“爱搜索”,以网站为传销运营平台,以点击广告返利为幌子,以收取入门费为手段,以发展人头数为主要计酬方式开展传销活动,将传统型传销的拉人头方式与网络传销的虚拟化手段进行结合,犯罪方法更具迷惑性,犯罪手段更为狡猾。

传销头目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在国内操纵传销人员发展下线,并吹嘘国外公司运营如何正规,有注册公司及先进的运营模式,有律师、专家评估,还有公司发展预期等,以获取投资人信任进而骗取金钱。事实上,会员入会没有任何合同协议,“原始股权”仅是口头承诺,所谓上市也不过是画饼。

  民警支招▶▶▶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传销不再受时空的限制,还更具迷惑性。但万变不离其宗,传统的传销方式与网络传销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高额回报做诱饵,号称保证高收益;二是金字塔式拉线发展会员,声称有高额的返利;三是用国外、上市等“高大上”的招牌做幌子,让大家难以辨别;四是让投资者把钱汇入陌生的账户,而不是正规的国内银行。

网络传销常常打着“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的幌子,声称能快速致富。市民上网时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如果发现上当,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及时报警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  刘海兵)

案件回放▶▶▶

今年1月,家住重庆市荣昌县的张女士因退休后手中有些积蓄,打算买些理财产品来投资赚钱,为此她参加了“中国商信网”举办的理财讲座。

“理财师”的讲解极富诱惑,“原始股是一张通往财富之门的入场券,拥有原始股,就等同于拥有了一笔‘鸡生蛋、蛋生鸡’不断增值的本钱”,“3000元买20个网上广告位,出租后每月都返利,坐等暴利上门”,“在家上网创业,邀请朋友加入返利,月收入6万不是梦”。

听了讲座,张女士像着了魔一般,认为“理财师”把一个迅速致富的机会推到面前,尤其是听说投资网站广告位每月返利、自动成为钻石卡会员并持有公司原始股上市分红之后,她没有过多犹豫,立即投入3000元购买了20个网上广告位,并签订了理财合同。

看到有人通过发展下线拿到了几万元的现金奖励,张女士便将自己的朋友圈和亲属圈梳理一遍,寻找能拿出钱来发展“商信”事业的对象。思前想后,她最终发展了自己的第一级下线: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她让丈夫、老爸拿出钱来加入“中国商信网”并让他们也发展各自的下线。接下来,张女士的闺蜜、哥哥、姐姐甚至许多远亲也跟着卷了进来……

今年3月份,张女士听朋友说“中国商信网”可能是网络传销,投资的项目有问题,她才找到荣昌办事处的负责人想退回投资,对方却说合同有约定不能退。4月1日,张女士再次找到“中国商信网”荣昌办事处,发现房门紧锁,而负责人的手机号码竟成了“空号”。

张女士如梦初醒——自己被骗了!张女士的亲友下线花10多万元开了那么多的网店、买了那么多的广告位,全都打了水漂。

荣昌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同时,警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督办通知,“中国商信网”传销涉及重庆、江西等12个省市。荣昌警方立即将“中国商信网”荣昌办事处查封。6月20日,嫌疑人梁某、刘某某在铜梁落网。

据介绍,2012年10月,“中国商信网”网站创始人刘某在湖北省随州市成立随州商信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推销公司网站的商业广告位为名,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重庆铜梁人梁某、刘某某合伙在荣昌设立办事处,以“送原始股送网店、送广告位”的招数为手段,引诱加入者缴纳3000元现金后与该公司签订《中国商信网网络服务合同》,宣称会员能获得公司原始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有资格获得10倍利润分红,先后诈骗荣昌及周边地区200余人,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案件分析▶▶▶

本案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抓住理财族急于投资、获取回报的心理。嫌疑人梁某、刘某某合伙注册成立中国商信网荣昌办事处后,利用“合法外衣”打掩护,打出“送原始股送网店、送广告位,月入6万”的幌子,吸引会员发展下线。

二是雇用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为业务员,用以拉拢客户。每谈成一笔生意,给业务员5000元提成,鼓励业务员大肆招揽客户。

三是采取兑现一部分会员奖励的方式,制造“中国商信网”有能力返还利润的假象。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等受害人发现受骗,嫌疑人已处于“失联”状态。

民警支招▶▶▶

首先,提高防范意识。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有实力的理财金融机构,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幻想“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等神话,以免因小失大,造成血本无归。

其次,认清传销本质。传销的突出特征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原始股”、“网店”、“网络广告位”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再次,切勿贪图便宜。在投资时,应向工商等部门全面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法人等情况,辨析真伪,尤其是对那些号称有“高额回报”、能“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切勿轻易相信,以防上当。一旦发现疑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警方侦查取证。(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 樊勇)

案件回放▶▶▶

“购买一份1000元,不仅能得到价值千元的金箔,而且每天返利1%,100天即收回投资……”今年7月的一天,家住安徽省芜湖市的小李听朋友说起一个新型致富方式——某公司的网络投资理财法。

“3个月前,我投进去5份,如今已经拿回全部投资,今后净赚返利了。”朋友眉飞色舞地说着成功之道。心动不如行动,小李立马让朋友帮自己与该网络公司芜湖分公司取得联系。

吴某拿出几包金箔,对小李说:“我们是正规网络投资理财公司,这些菩萨金箔会保佑你平安发财的……”小李信以为真,第二天就交给吴某2000元,要购买两份产品。吴某交给小李6张印着菩萨像的金箔后,替他以真实姓名在该公司申请注册,小李便成了会员。吴某还告诉小李,返利达到600分(即600元),就可以在网站申请领取返利。

接下来,小李常进入网站查看自己的页面。看着“账单”上每天都有20元的进账,涉世未深的小李沉浸在投资小、致富快、早日实现致富的梦中。9月初的一天,小李登录网站时,网页却打不开了。小李想找吴某询问时,吴某也“失联”了。小李觉得不对劲,遂向警方报警。

芜湖警方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9月中旬,吴某落网。随着审查深入,这个所谓的网络投资理财公司真面目被揭开。

2013年5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芜湖设立某网络分公司,通过发展下线开展网络传销活动。每当有人加入,吴某便为对方在网站上进行实名注册,让对方查看自己的投资款和返利。吴某声称当返利达到600分(即600元),就可以申请领取现金;如果返利不提取,累计就是“利滚利”。吴某为招募会员,鼓励下线拉拢客户,每拉拢一个人,即奖励100元。

其实,这是个空壳公司。吴某用后面的投资款兑付前面会员的返利,自己从中获得非法利益。今年9月初,吴某担心事情败露,遂关闭网站潜逃。期间,共有20余人参加该网络传销活动,造成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案件分析▶▶▶

该网络分公司没有传统传销组织扣押人员身份证件等举动,号称投资小、回报快、足不出户就能操作,极易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网络传销组织。网络传销极易渗透到涉世未深的青年、退休人员等群体中。

嫌疑人一方面通过拉人头给提成的方式,鼓励人员拉拢下线,并给予奖励;另一方面通过举行座谈会,与朋友QQ、微信聊天等方式,编造投资理财谎言,引诱对方投资,让对方成为会员并积极拉人头。

民警支招▶▶▶

面对网络传销,首先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致富。在遇到创业、投资项目时,要了解其经营模式。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就必须提高警惕。

其次,要看是否需要拉人头。网络传销参与者既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成为违法犯罪主体。网络传销中,交钱只是取得发展下线会员的资格,但要赚钱必须发展下线。由此,如果要求你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得到“奖励”,就要警醒:这极可能是陷阱!

一些看似丰厚的回报背后往往存在风险,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以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发现疑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警方侦查取证。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 窦斌)

结语“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穿着睡衣、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登录互联网,往往会被一些不起眼的电子小广告所吸引。不过,编辑提醒,那可能就是深不可测的网络传销陷阱。

 平安课堂:策划/李镕良(中国长安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