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党总支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重要平台和抓手,始终坚持把为民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努力把司法的过程作为服务群众的过程,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紧扣“便捷司法”,搭建服务平台
景洪市法院将审判楼1—2楼设为诉讼服务中心区域,并划分为安检导诉、审判事务、调解速裁、信访接待、执行事务和便民休息6个区。在审判事务区,设立综合办理窗口,提供诉讼指南,组织审判员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在立案窗口前厅,设置桌椅,摆放笔墨纸张、胶水、印泥、常用诉讼文书样式等,方便群众诉讼。在调解速裁区,设立诉前调解室,以便更好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信访接待区,每天由1名院领导、庭(室)长值班,负责接待、答复来访群众。在执行事务区,由院执行局负责,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的群众提供服务。在便民休息区,设置休息椅、饮水机等,提供法律报纸杂志,让当事人在休息的同时可以阅读,了解和拓宽法律知识和视野。在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执法承诺书和当天的庭审安排情况,以便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能快速找到相对应的法庭。
紧扣“高效司法”,优化审判管理机制
景洪市法院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积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有效地刹住司法领域的“四风”问题。依托科技手段完善制度建设,在对现行的《审判质量管理办法》《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同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中的广泛应用,通过应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及时准确的对案件审限及案件信息进行管控,有效监管确保案件审限控制和流程控制,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全面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一站式立案、小额诉讼速裁判、诉讼引导等司法便民机制和措施,让司法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完善人民陪审考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执行、送达等诉讼活动的积极性,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仅去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52件,陪审率占25.9%。
紧扣“公开司法”,提高服务透明度
景洪市法院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立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机制,让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开展巡回审理,组织典型案例,到社区、村寨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法官当庭辨法析理、庭后释法解疑,以案说法。目前已开展巡回审理16件,受教育人数达1225人次,普法面达100%。将司法活动置于监督之下,提高办案质量,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对已结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102件,评查案件基本涵盖刑、民、行政所有类型的案件,在办案干警中实现评查全覆盖,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严肃整改,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差错发生。
紧扣“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
景洪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60件,审结718件,判处罪犯1083人,结案率94.5%。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发展。在原有院长接待日和专人负责信访的基础上,加大接访力量,拓宽接访渠道,在院接待大厅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每日由1名院领导、庭室领导轮流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8批次,服务群众咨询740余次,有效化解了信访苗头。推进民商事审判,积极服务群众。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2件,审结1782件,结案率82.3%,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强化案件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创新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共受理执行案件490件,收案标的5404万余元,结案438件,结案率89.4%。(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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