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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法院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2014-11-25 10:45:3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和作风建设,通过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解决了一批通过自身努力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整改落实措施;通过落实领导整改责任制,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干警、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切实加强服务群众的组织保障,不断巩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长远实效。

  深入整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针对查摆阶段群众发现的领导班子4大项17个方面问题,逐一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内容及完成时限。班子成员自觉认领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清单,共分解成106小个问题,采取133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深入整改,班子成员的思想受到触动、作风得到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得到提升。

  专项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10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在司法审判中群众反响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每一项都有明确的整改措施,确定责任领导、牵头问题、配合问题和完成时限。截止目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司法公信力、立案难、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争议案件、法庭建设、房屋征收及拆迁、司法救助、涉及金融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专项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涉诉信访和法院队伍素质问题已经确定整改时间表,正在加速推进中。通过专项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整章建制整改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列出明细清单,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中管用实用的、群众认可的制度,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落后于现在发展形势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实践中有制度缺项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截止目前,已建立健全15项反对“四风”、完善监督约束的制度机制,切实形成了有实践意义、操作性强的科学制度体系。通过整章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有力地巩固了“四风”问题整治效果。(郑建华 蒋志红)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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