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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总占比降至2.76%

2014-11-24 14:56:0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上海法治报 

  1984年至2013年,上海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波浪形上升、近年来持续下降的趋势,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总数的比例最高峰达11.10%,2013年回落至2.76%,犯罪得到有效控制。这是昨日上海高院召开的少年法庭创设30年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1984年,长宁区法院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少年法庭。少年庭在“而立之年”也向社会交出答卷: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控制,1984年至2013年的30年间,上海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602人,未成年人犯罪呈波浪形上升、近年来持续下降的趋势,其中2007年达到最高峰2682人,2013年这一数字降至1045人。

  来自上海高院的调查显示,2009年至2013年间的7260名未成年罪犯中,初中及以下的未成年罪犯占89.98%,未成年人罪犯文化程度较低,相当部分未完成义务教育,失学闲散情况突出。

  2007年起,上海法院全面试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2007年至2013年,上海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225件,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数量7年间增长了4.6倍,目前,每年的数量已超过刑事案件。”上海高院介绍,“案件的激增给少年法庭带来不小压力,其中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占总数的近九成。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又先后探索出了社会观护、探望监督人、心理干预、困境儿童紧急救助等机制。2011年至2013年,社会观护员参与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观护工作达148人次,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启动心理干预390余人次。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