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完善“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定位分类管理
刚柔相济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片区司法所所长丁先莉每天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确定其活动地点是否还处于监管地。
“你看,这个移动的小图标就是社区服刑人员李某,从移动的轨迹看,他现在正在这个区域范围活动。”丁先莉边指着电脑屏幕边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为防止出现社区服刑人员人机分离导致脱离监管的情况发生,我们还会采取不定期走访、打电话等形式,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
据介绍,2012年4月,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关于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贵阳市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贵阳市政府批转了《贵阳市社区矫正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决定在南明区遵义片区司法所和修文县扎佐司法所创建社区矫正示范点。
目前,贵阳市司法局在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类,实施分类管理,信息采集录入率达100%,并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依托这套管理系统可以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动向,进而加以管理,这是监管的‘刚性’一面。”贵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莫智说,“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不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回归社会趋向及重新犯罪可能性也各不相同,相应的管理手段也必须因人而异,不能‘一刀切’。管理过宽,势必失去刑罚执行的刚性;管理过严,又会挫伤社区服刑人员的信心,事倍功半。以此,需要‘刚柔相济’,尽可能地实施人性化、人道化的监管措施,感化社区服刑人员转变,这又是社区矫正工作柔的一面。”
2012年,王某(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由于他是外来人员,生活无着落,司法所在了解到他有装修的一技之长后,耐心做工作,帮助他开了一间小门面。后来,经过不懈努力,这间小门面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拥有400多名员工的大公司。
“刚回来时觉得没指望了,是司法所领导和心理咨询师解开了我的心结,让我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勇气,这份恩情,我将终身不忘。现在公司做大了,我就想着回报社会,接收一些像我这样的社区服刑人员,安排他们培训和工作,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王某毫不避讳地告诉记者。
2013年以来,贵阳市司法局按照“打造亮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南明区遵义片区司法所和修文县扎佐司法所创建社区矫正示范点,设立社区矫正宣告(解矫)室、心理矫正室、法制教育室、信息化监控室等;统一规范对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解矫)宣告、心理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制订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心理矫治方案。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人头经费保障机制,还按照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5的标准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并聘用4名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目前,这一做法正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据统计,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贵阳市司法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00余人,已顺利回归社会2000余人,开展技能培训300余人次,指导就业就学200余人次,开展其他适应性帮扶1000余人次,期间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社区服刑人员是特殊人群的一部分,极易诱发不稳定因素,要保证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发挥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功能作用。同时,结合地区实际,还需要敢于正视困难,解决困难,推进社区矫正朝法治化轨迹健康发展,提高矫正质量,唯有如此才能让社区服刑人员真正回归社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贵阳市司法局局长石光明说。(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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