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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领导干部干预插手个案一律记录在案

2014-11-21 14:19:0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一直被热点关注。其实早在全会召开之前,司法体制改革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中进行试点,我省的沈阳新民市人民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等均是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基层试点法院。“我省确定的部分试点单位同样取得了一些效果和经验。这些改革内容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在深化改革中问题还会凸显。”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表示。

  11月20日在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试点法院首次发声,缪蒂生院长进行了辅导讲课。“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这是四中全会《决定》中被广泛关注的一条。对于这一条的落实,试点法院采取的是“案件干预留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个案的电话记录、转递材料、口头指示等信息的提取、封存、举报和公开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新民市人民法院相关领导表示。

  “本院非合议庭成员干扰、介入、过问正在立案、审理、执行、申诉等阶段案件的,应记录在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

  “出台相关规定,凡是过问案件的,要履行记录手续。不论在那个环节都要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记录登记,进行系统管理。对事先没有报告的,出现问题由法官自行承担责任;对已经报告的,可以综合考察实际情况处理。”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对此的规定最为详细。

  《决定》中明确表示司法改革要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一直以来,现行立案审查制度存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过高、弹性太大、易被滥用等缺陷,立案难、起诉难现象备受社会诟病。”一名专家介绍。

  对此,各级法院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并不是出现在制度上,而是在人员上。“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官1455名。去年,沈阳法官人均结案达97.6件。今年全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预计将突破20万件。而近五年仅一线法官就流失多达144名,且流失的法官多为中青年业务骨干。”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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