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访局11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河南省信访局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实施细则》,宣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制度。
发布会指出,实行依法逐级走访,是国家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4月,国家信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再受理群众赴京越级上访。目前,该项制度在全国多数省(市、自治区)已推广实施。
10月21日,河南省信访局正式印发实施细则,决定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全面实施。该政策实施后,全省各级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开展工作,未经下级处理的信访事项上级不再受理办理。引导和教育群众采取依法、逐级、理性的办法表达利益诉求。
“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必将产生两个积极导向:一是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和处理信访问题;二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反映诉求,学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维护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王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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