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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体系

2014-11-20 11:24:2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网 

  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体系

  对话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期间,正遇到委员合议庭开庭、院长孙海龙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庭审将近三个小时,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

  就重庆四中法院试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以来的相关情况,《法制日报》记者与该院院长孙海龙展开了一番对话。

  院庭长审案已成为常态

  《法制日报》记者:请您谈谈亲自开庭审案的感受?

  孙海龙:这是个刑事二审案件,委员合议庭另两名成员都是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同时,这也是法官助理首次参加开庭并在裁判文书上署名的案件,庭前合议庭认真讨论了案件的焦点和庭审重点。委员合议庭审理案件带有示范和推动改革的意思。院长的职责本来就应该放在审判上面,审理案件是很正常也很平常的事情,只是过去的做法更多是听取汇报指导审判和主持审委会决定案件,而几乎不亲自开庭审案。

  重庆四中法院改革试点一年来,推行院庭长直接参加到合议庭审理案件,禁止院庭长过问审批自己没有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数量已经占到结案总数的90%以上。

  《法制日报》记者:作为改革试点法院,您是如何认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

  孙海龙:引领改革最根本的东西,不仅是利益,更重要的是思想。把握和落实中央关于改革的精神实质,是确保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实质,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法院的生产力,进一步释放法官的审判力,改革目标就是要保障审判独立,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进而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换句话说,就是消除审判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归根到底,在于能否更好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更好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

  找准顶层设计的落脚点

  《法制日报》记者:如何推进改革,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你们是如何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

  孙海龙:改革从形成共识到落地实施,并非易事。首先,改革需要促进共识。我们大力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让全院的人都了解改革要求、其他法院做法,调动改革的积极因素。重庆四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理论、制度与实践"课题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找准顶层设计的落脚点。逐步明晰了"1163"改革思路,即以切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工作主线,以"审判权责利统一"为改革核心,以落实合议制、改进审判管理、严格审判责任、完善法官评价、深化司法公开、探索行政事务集中管理为抓手,以加强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支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次,"小制度"显"大身手"。制度是有效联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也是顶层设计各项目标措施落地的桥梁。重庆四中院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放在具体制度的制订实施方面,初步构建了以保障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中心、以规范审判管理和完善审判监督为保障、以深化司法公开、严格司法责任为重点的审判权力科学运行"122"制度体系,从组织到运行上努力形成"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工作格局。

  第三,深化司法公开是改革的重要推力。近年来,最高法院强力推进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性支撑。公开不仅是实现公正和公信的手段,更是司法的主要特性,全面公开应当成为法院所有工作的新常态。某种程度上讲,改革深化过程,就是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面公开的过程,不但要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更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需要解决核心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重庆四中法院改革试点一年来,您感受最突出的成绩和问题是什么?有什么建议?

  孙海龙:作为改革试点法院,我们满怀对司法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如果说试点取得了一点经验,主要是构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我们希望这些制度不仅正确、而且管用,即背后蕴含的理念比较先进、针对的实践问题比较准确、其他法院可以借鉴运用。

  感觉突出的问题仍然是人的问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行权虽易,行好权却难。个别法官自我认知错位,我们虽是改革的主体,但更是改革的对象。正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所说,改革需要法官做好认识准备、思想准备和能力准备,对改革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利益与改革挂钩,责任与改革脱钩。突出表现在错案责任追究法官难以接受,追责难度大。

  推进改革,在坚定信心的同时,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行政化思维在"改革者"头脑中还根深蒂固;需要系统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与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相辅相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滞后直接影响审判权力运行改革。纵观全国法院改革试点,我认为目前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两个:员额法官选任标准如何设定,以及法官待遇提高幅度有多大,必须防止"改革未动、人才流走"。只有加强职业保障,才能有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才能担负起保证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

  (记者 孙春英 万学忠)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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