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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戒毒系统:出台“双十条”致力实现法治效果

2014-11-20 09:39:0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重庆法制报 

重庆市教育矫治(戒毒)系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

出台“双十条”致力实现法治效果

  11月14日,重庆市教育矫治(戒毒)局召开党委中心组第11次(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研究推进全系统依法治所各项工作,并出台了“十个决不发生”和“十个决不允许”的“双十条”制度,旨在通过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实现法治效果。

  会上,该局党委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市委、市纪委、市司法局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随后,来自局机关的3名中层领导干部以及来自基层10个戒毒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就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紧紧围绕“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前提下,如何推进依法治所”和“严格执法程序,确保不发生执法失误;严格执法标准,确保不发生执法过错”这个专题进行了发言。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伦强调,全系统要把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决防止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变成“纸老虎”、“稻草人”。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对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要坚决启动问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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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个决不发生”

  “十个决不发生”:一是决不发生戒毒人员逃跑;二是决不发生所内案件;三是决不发生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四是决不发生戒毒人员群体性中毒;五是决不发生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六是决不发生流行性疾病在所内传播蔓延;七是决不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八是决不发生戒毒人员因治疗不及时死在所内;九是决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十是决不发生所内传、吸毒。

  “十个决不允许”

  “十个决不允许”:一是决不允许各级组织不依法决策、“拍脑袋”决策,个人说了算或集体违规决策;二是决不允许各级领导机关不依法办事,不作为,懒政、怠政;三是决不允许基层不依法行动,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四是决不允许民警不依法履职,失职、渎职;五是决不允许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汇报;六是决不允许发生损害队伍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七是决不允许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或用公款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的费用;八是决不允许接受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收受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财物、有价证券等;九是决不允许克扣、侵占、挪用戒毒人员医疗费、生活费和生活物资;十是决不允许在考核、诊断评估、执行变更、减期延期、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上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