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法治公安建设的大力推进,浙江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按照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和省厅党委关于把督察工作重心从日常工作督察向执法督察转变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执法督察主责,以执法过程中最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坚持执法全过程动态督察与关键环节重点督察相互配合,专项督察与解决执法领域共性问题相互促进,找准症结、创新举措,有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省法治公安目标的实现。
为有效提高执法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组织全省督察部门对各级公安机关最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和执法领域开展了深入调研,在各地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取了9个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执法问题(环节)作为全省今后几年执法督察的工作重点,并设立全省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库。该项目库每个子项目都对某一执法突出问题存在的现状、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列明了开展执法督察的具体工作方案、步骤、方法、周期、验收标准,以及所要达到的工作效果等内容,确保了项目库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始终坚持把监督的重点置于执法权力运行的最前沿,着重突出对群众权益影响最大的执法办案领域强化现场督察。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省督察部门通过扎实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执法检查“回头看”等活动,整治了一批执法顽疾,完善了一批执法制度,规范了一系列执法行为,全面促进了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执法督察工作成效多次得到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的批示肯定。
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紧紧依托警务督察信息平台,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警务手段,对执法办案的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提示、自动预警,及时发现查纠了基层所队民警单人讯问、超时留置盘问、辅助人员参与执法、看管嫌疑人不力等诸多问题,并及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较好地实现了对执法活动的远程化、智能化、常态化监督,提升了执法督察工作效率。
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认真负责地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关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权利问题案件的核查督办力度,以点带面,及时查处了一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还坚持对重大敏感、复杂疑难的投诉事项直接核查督办,防止层层转办、拖着不办、降格处理等问题发生。今年以来,总队共处置群众投诉68件,其中直接派员核查达31件。
浙江警务督察部门通过深入服务保障执法工作,全面助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2013年,浙江省公安机关通过了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成效检查验收并得到高度评价。省公安厅连续6年被浙江省委评为“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连续11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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