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12类行政职权的长沙市政府“权力清单”,已于日前正式对外公布。11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公布权力清单是第一步,今后,长沙市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模式。同时,旨在进一步提高听证效率的《长沙市立法听证操作指南》,有望明年出台。据悉,截至目前,长沙市已成功举办23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有38部。
陈剑文介绍,面临重大的行政决策,举行听证成为扩大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长沙市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机制,近年来已就全民健身办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和新增出租车运力等事项成功举办了23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一方面,公众参与决策的呼声很高,但另一方面,市民参与具体事务的情况却又不那么如人意。为防止“听而不证”,提升听证效率,目前,市法制办已与国内某著名高校合作,开展调研,制订《长沙市立法听证操作指南》。该指南将对听证的必要性、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的资格等进行详细地制度设计,预计《指南》将在2015年出台。“以往的听证是对采纳的听证意见进行说明,《指南》出台后,没有采纳的听证意见也要进行说明。”陈剑文说,今后,长沙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都必须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5个程序。
“2012年11月25日,市政府颁布了《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标志着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过程控制、事后法律监督保障的政府法制工作‘长沙标杆’正式建立。”陈剑文介绍,市政府法制办将在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方面出台一些新举措。
据了解,长沙市将进一步强化、优化城市管理、两型社会建设、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立法;继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模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在强化法治保障上着力,将启动政府法制人才建设工程,建立政府法制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顾问制度。(黎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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