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年来西宁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发案情况,并宣布从11月12日起,西宁市公安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
2012年至2014年期间,西宁市共发生涉众型经济犯罪13起,涉案资金达1亿余元。发案重点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传销4类案件上,且逐年呈频发、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当前群众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利用群众迫切的投资获利心理,骗取大量资金。参与人群分布广泛,几乎遍布社会各个阶层,既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农民等弱势群体,又有学历较高、收入稳定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有经营实体的工商企业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远离披着合法外衣,打着所谓“投资理财”“投资顾问”“投资咨询管理”“买卖贵金属”“国家项目投资开发”“房产买卖中介”等旗号、名目的虚假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西宁市公安局宣布,从11月12日当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检举举报案件线索。举报电话:西宁市公安局(0971—110);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0971—8251835、8251603)。(蓝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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