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贵州省绥阳县法院巡回法庭审判车来到距离县城34公里的案件当事人居住地——枧坝镇杉木箐村,在该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当天,案件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理,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以调解结案,并现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这是绥阳县法院车载巡回法庭巡回审案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绥阳县法院能够实现案件直接到当事人居住地进行开庭审理,主要得益于该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车载巡回法庭试点工作。2013年11月,绥阳县法院立足7个法庭相对边远、分布不集中且审判资源缺乏的实际,探索巡回审判新模式,量身定制了一台集案件受理、开庭、法制宣传、执法监督等功能的车载巡回法庭专用车。
该院充分利用车载巡回法庭审判、法制宣传、执法监督、治安巡逻四大功能,打好司法为民组合拳。
在车载巡回法庭里审理案件,克服了过去审判庭审现场不规范的问题,车内的自动录音录像,可以完整保留庭审资料,车外的群众可以看到车内的庭审情况,而且不受天气、场地的制约。绥阳县法院从坝坝法庭、尾箱法庭华丽转身为车载巡回法庭,实现了车开到哪里,哪里就是一个规范的法庭。
车载巡回法庭安装了DVD、液晶电视、LED显示屏、扩音喇叭、功放等音视频系统,播放法治宣传教育多媒体节目。打开车身侧掀窗可以接受咨询、记录等。车内空间大,可以放置法制宣传展板等宣传资料。在车上播放法院宣传片、PPT普法视频资料、院长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法官现场说法,发放宣传资料,为普法、宣传法院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车载巡回法庭在车顶安装了云台高清摄像系统,对开庭、执行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审判人员在车内的显示屏上可进行时时监控,车内与车外实行全连通,保障了执法安全。扩音喇叭可进行执行现场指挥。同时,还可以在车内对当事人、证人进行现场询问和调查。
在绥阳县开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活动中,该院利用车载巡回法庭承担了治安执勤该项工作任务。车顶两边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绥阳建设”标语,警灯闪烁,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让图谋犯罪的人受到震慑。
自2014年7月底试运行以来,绥阳县法院车载巡回法庭载民意、惠民生,行走在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努力实现“宁可让法官多跑一里路,不让群众多花一元钱;哪里有需要,就把法庭开到哪里。”的目标。共计审理13件民事案件,均以调解、撤诉结案;20次到各乡镇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3次参加执法活动,40个夜晚参加治安执勤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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