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公众对案件的知情权,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11月13日上午,陕西渭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整个庭审过程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平台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该院官方微博同时进行了图文实时播报。
该案为被上诉人武某丈夫邢趁娃死亡而引发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上诉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认为保险人邢趁娃死亡原因是“疾病”,不是“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因此不属于上诉人的保险责任范围;而被上诉人认为邢趁娃死亡原因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予以赔付。双方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向渭南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被保险人邢趁娃的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上诉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进行了举证质证和充分的辩论,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合议庭对案件事实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正规有序,公开透明。
2014年以来,陕西渭南中院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庭审视频直播系统等新兴媒体大力开展案件的庭审直播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已经对10起案件进行了视频直播,对6起案件进行了图文直播,受到了群众和当事人的一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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