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方法,加强监督工作合力,采取三项有力措施推动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促进派出所依法、规范执法。火炬开发区检察室被广东省检察院确定为“派驻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单位”。
建立检警定点联络指导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和大涌镇旗山两个派出所作为试点,与两个相关公安分局联合签署《关于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定点联络指导的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开展和接受监督工作中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有效解决了一些派出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存在收集证据不全面、固定证据不及时等共性问题,使监督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地缘优势,加强对派出所指导检查。以定期走访座谈、查阅工作台帐等方式,就建立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重特大警情通报机制、加强基层民警廉洁教育等内容进行探讨,查阅部分案件的受理、刑事立案、强制措施、案件移送、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等工作台帐,有针对性地在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基层派出所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提升执法监督的效果。
以提出纠违和加强教育相结合,引导办案民警规范执法。一方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加强对证据客观性、真实性以及取证程序合法性的审查,对发现侦查机关执法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截至9月,向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共16份。另一方面,帮助派出所民警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办案民警讲授实务知识,引导民警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以类案讲解分析为切入点,定期为民警在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截至9月,与派出所民警进行座谈、为办案民警授课等共计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