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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检务改革 以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

2014-11-13 16:05:4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绘制了新的蓝图。

  近年来,成都市两级检察机关一直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陆续推出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改革举措和法治实践亮点,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检务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高。

  法治实践亮点—

  深化检务公开群众参与司法

  《决定》指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2013年4月,为了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成都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九项配套工作规范及细则,对检务公开工作进行分解、细化。

  同年11月,成都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深化检务公开试点院,随后又确定在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新津县检察院先行试点,截至2014年3月,检务深化改革在成都市高新检察院等20个基层检察院全面推开,工作经验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最高检推广。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成都市检察机关一方面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检务公开传统方式,另一方面有效依托信息化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手机APP、检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范围,有效深化了检务公开,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据统计,截止目前,成都市检察院门户网站点击率已突破80.5万余次。两级检察机关建成成都检务微博集群,吸纳粉丝7.7万余人,发布消息2.3万余条;运用微信订阅号传递检务信息470余条;运用《正义手机报成都检察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送2000余条检务信息。此外,还在全国率先试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截止今年10月25日,全市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6条,公开法律文书1781份。

  法治实践亮点二

  行刑无缝衔接有效打击犯罪

  《决定》指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行刑衔接,对于监督行政执法,进一步有效地打击犯罪,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成都市两级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深化行刑衔接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加强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行为的监督和纠正。同时,成都市检察院加强与市公安局的协调配合,依据法律规定,依托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常见的侦查监督事项分解为97大类164个小项,设置了公安机关370个监督点,形成了完整的侦查监督体系,实现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全方位监督。

  在行刑衔接机制探索上,彭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走在前列。今年3月,彭州市检察院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明确行刑衔接机制……人民群众从一起起案件、一组组数据中切实体会到“身边的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据悉,今年以来彭州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31人,合力打掉了“1040”工程、PDT电子股票两个传销组织。

  法治实践亮点三

  推进诉访分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决定》指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为了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工作,成都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推进诉访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明确了“诉”与“访”的甄别标准、区分界限以及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范围和条件;同时加大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力度,将排查梳理出的26件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包案分解。此外,还落实了诉访分离和依法终结机制,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办理疑难信访的工作能力。《决定》指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市检察院侦监一处以暴恐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各类新型犯罪为打击和调研重点,探索落实排除非法证据规则。侦监二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在审查逮捕案件中,全面审查证据,就侦查部门收集证据的来源、程序进行把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此外,锦江区检察院、青羊区检察院、成华区检察院等均建立独特机制,确保非法证据排除。

  同时,在规范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适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未检工作等方面,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环节构建起一道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武侯区检察院正积极探索,将听证程序引入捕后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郫县检察院建立案件管理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等内设部门工作一体化机制、都江堰市检察院确定了从“捕前、捕中、捕后”三个阶段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监督工作机制等。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引入社会调查,崇州市检察院成立“向日葵工作室”,发动普法志愿者推动法制宣传教育。

  法治实践亮点四强化外部监督构建阳光检察

  《决定》指出: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人民监督员制度从2003年起在成都市两级检察院试点,到2010年全面推进,再到今年的继续深化改革,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运行机制,检察机关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之间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金牛检察院创新涉案财物的数据化管理,更便于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为加强对内监督,高新区检察院也响应《决定》,正在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

  2014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时效性,让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全方位、深层次、广视角监督检察工作,积极构建“阳光”检察,改革举措主要有:增选9名人民监督员,优化人民监督员结构;落实检察长到会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制度,开展监督76人次;创新建立实名举报不立案向人民监督员说理通报、人民监督员在立案后逮捕前提起公诉前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谈话等机制,以拓宽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实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平正义。据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项监督活动共98次。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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