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台州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命案审核上提”机制,进一步统一了命案办理标准,强化了执法监督,提高了办案效率。
11月10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陈传波一大早又从台州市赶往温岭市,审核“2014·8·25黄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温岭市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大溪镇寻找证人核实情况……每一处、每一个环节,他都认真核查、记录。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发布《命案上提审核直接移送起诉工作暂行规定》,推行“命案审核上提”机制,即明确命案的审核、移送起诉、补充侦查等工作由台州市公安局直接办理,打破了原先命案由县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县级检察机关审查的传统。
“2014·8·25黄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是台州市实行“命案审核上提”机制后首例移交的命案审核上提案件。贵州人黄某在温岭大溪镇打工期间,因感情纠纷用水果刀致一死一重伤。案发后,黄某投案自首。10月27日下午,陈传波签收了温岭市公安局提交的审核上提报告书。
按以往,命案由县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县级检察机关审查,再由县级检察机关审查后移送市级检察机关起诉,最后由中级法院审理。如今,台州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8类刑事案件中有被害人死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衍生的窝藏、包庇等案件,上提到市公安局审核、直接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具体来说,台州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5日前,制作命案上提审核报告书,连同案件卷宗、物证等材料,移送市公安局审核。
台州市公安局对上提的命案,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会见辩护律师、询问证人、审阅案件材料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书面、事实审查。对符合起诉标准的案件制作侦查终结报告书、起诉意见书,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如需退回补充侦查的,由市公安局直接或牵头县(市、区)公安局补充侦查。
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该举措旨在通过加强对命案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命案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台州市公安机关将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造成错案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省委举行浙江论坛报告会
·浙江警方:“照单办事”成效立竿见影 嘉兴民警自主研发精细化管理平台
·浙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
·浙江武义:消防知识进校园 师生练逃生学技能
·浙江义乌:“联勤 联训 联战”试点机制效果凸显
·浙江金华:合成作战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
·浙江金华:合成作战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
·浙江余姚法院:“三昧真火”淬炼出青春亮色
·浙江湖州消防支队:严抓APCE会议期间部队管理教育工作
·“民告官”2.0时代助推“法治浙江”
·浙江临安市公安局:为沿街店铺安装1200余个迎宾报警器
·浙江:追捕与劝返结合 “猎狐”又传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