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成都市委政法委获悉,成都市先行探索,通过深入调研全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情况,找准影响“轻刑快办”推进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走出了一条具有成都特色的创新之路。经过几个月的运行,成效显著。
先行先试 积累经验
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是中央、省委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据了解,成都市在金牛区、成华区、新都区、大邑县等地对该项工作开展先行试点,在注重规范基本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部门各司其责基础上,做到了“快”办理、“简”流程、“强”协作,取得了良好成效。8月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推进“轻刑快办”工作电视电话会,专题播放了成都市“轻刑快办”工作的地方探索,并给予高度肯定。
有章可循 全面推开
四川省成都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参加的工作小组,在吸收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反复研究于9月形成了《成都市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的印发,标志着“轻刑快办”在成都各区(市)县全面推行,并为全市政法各部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统一了执法司法尺度。
制度配套 确保实效
在轻刑快办的实施过程中,成都市建立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专门办案制度、快速办案制度、集中办理制度、信息化办案制度、社区矫正的协作机制、联络员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轻刑快办”退出机制,并由市级公、检、法、司各部门确定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刑罚阶段的内部快速通道及相互衔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轻刑快办”的推行,使办案时间由以往的80天左右缩短至35天以内,合理高效配置了司法资源、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轻微刑事案件诉讼周期长等问题。 (曾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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