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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实体化运行“第三方”医患纠纷专业调解纪事

2014-11-13 11:33:2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做好医患双方的“老娘舅”

——江苏兴化实体化运行“第三方”医患纠纷专业调解纪事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不少患者会在医院拉横幅摆花圈,大闹一场;或是去法院打官司,案断心伤。而在江苏兴化,从医卫等部门退下来的4名专职调解员,2012年3月起,将医患纠纷的“战场”从医院转入了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用法律和医疗的专业知识,用真情关怀,化解医患双方之间的矛盾,最终促使纠纷化解。

  今年以来,江苏兴化市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共受理调解医患纠纷24件,调解成功率达83.3%,协议履行率达100%,得到了医患双方及患者家属以及医务人员的一致认同。

  “医闹不是解决纠纷的办法,只有依法调解”

  实行医患调解,既有上级要求,更有医患双方都有委屈,都有安抚、疏导的需要。

  2009年10月,兴化市出台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学、法学咨询委员会,以及专家库,完善专业调解组织工作机制。2014年1月,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医患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专职调解员杨荣森接待了百余件医患纠纷咨询及申请调解案件,他说,“无论双方求情暗示,或发泄怨恨,但我的原则是:医闹不是解决纠纷的办法,只有依法调解。”

  “医患纠纷服务中心隶属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由市司法局主管,对医患双方来说是纯粹的‘第三方’,办公经费由市财政支付,为双方免费调解,患者无需担心幕后操纵。”杨荣森说,调解工作比较艰辛,既要耐心细致,又要合情合法,更要人性关怀。几年来,他阅读了5000多份医患纠纷判决案例、1万多本医学专业电子书籍,作为开展调解的参考依据。

  远嫁兴化的外地女子张某,2009年4月因“人流术后间歇性下腹痛2月余”收住上海市东医院治疗,建议行开腹取环术。同年5月患者在兴化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时被诊断为节育环外游,29日行剖腹检查时未发现金属异物。患者认为因此造成其粘连性不完全肠梗阻,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先是选择了诉讼途径,先后经泰州和江苏省医学会,以及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一审判决后,因后续治疗问题得不到解决,多次去医院哭闹,还意欲跳楼。双方被引导到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调阅病历资料,认真分析案情,医患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张某获一次性后期治疗赔偿费用3万元。

  “这起纠纷经三度鉴定后判决仍未解决,可见纠纷的复杂性和调解的艰难性。综合分析发现,患者虽在先期判决已获兴化、上海医方的医疗赔偿,但后续治疗费用成了问题的焦点。调解过程中,找到了问题症结和解决路径,没有因为医闹而满足其无理要求。”通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关键是人的细致开导,这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调解不是调低患者的要求,而是依据依法”

  “调解不是调低患者的要求,而是依据依法。”调解员孙如兰说,调解既不偏袒一方,也不压倒一方,合理合情、依据依法是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的关键,“摸事实、分责任、定赔偿”的“三部曲”是调解的工作原则,既不和稀泥,也不压低患者的合理要求,是取得信赖的基础。

  2013年1月,60岁的患者顾某在兴化海南卫生院外科门诊行大隐静脉高位接扎+剥离术,术中误伤股动脉,后去上海中山医院行人工血管替代手术,因此医患双方产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专职调解员说,调解过程中严格按照伤残赔偿标准及后续终身服药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卫生院一次性赔偿顾某23万元,实际赔偿额远高于患者索赔金额。

  “调解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的过程,更是为双方沟通维权的过程。”专职调解员说,调解时并没有将患者的要求往低调,而是依据标准不打折扣。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是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对此,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使人民调解深得民心。

  “对特殊患者引导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医疗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完善了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已成为医患双方沟通协调解决医疗纠纷的良好平台。”该市司法局副局长陈福东说,正确引导、高效运作、依法处理是医患纠纷处置原则。对部分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缺乏医学和法律知识的特殊患者,引导其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化解了一大批纠纷隐患。

  年逾七旬的患者胡某,因双膝关节疼痛,2009年5月先后在该市人民医院行双膝关节置换术,术后自觉左膝疼痛不止,下肢肌肉萎缩,行走不便,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胡某对医学会鉴定存在异议,法院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胡某撤诉后多次信访反映诉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国平得知后,及时引导其到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调处,调解员先后接受胡某咨询、沟通、调解达30余次。胡某因行走不便且年事已高,未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最终接受了调解。调解员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及上海医院会诊意见,客观分析医疗过程中不足之处,针对胡某术后伤痛等实际情况,医方一次性补偿胡某2万元,并给予司法救助。一起历时3年之久的医患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实行立体防范全覆盖,坚持源头治理”

  “医疗机构通过抓质量、抓培训、抓管理、抓沟通等措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实现了立体防范全覆盖,坚持源头治理医疗纠纷的发生。”该市卫生局副局长许琳说。

  2009年以来,该市发生医疗纠纷总计347件,与实行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实行立体防范前相比有所下降,同时赔付金额也逐年递减。

  许琳介绍说,卫生系统定期邀请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权威人士及专家举行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会,对典型病例逐一分析存在的医疗缺陷,不断提升医疗人员的业务及道德水平,同时将医疗纠纷发生、处置、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挂钩,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为实现医疗风险共担,2013年起该市563家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其中包括512家农村卫生室,实现了城乡医疗机构保险全覆盖,赔偿执行率100%。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特殊案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医闹、伤医暴力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马红专说,“2013年我市打造了专业调解平台,包括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社会救助和征拆建纠纷等八大专业调解服务中心,为受理者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畅通纠纷解决途径,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去年以来共调处各类专业性矛盾纠纷180多件。”(国 平 道 海)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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