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检察院尝试网络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网帖视频微电影带未成年人走出阴影
“小刘阿姨,我在新学校挺好的,最近还担任了班里的团支部副书记,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信任。您不要担心,我不会再犯那样的错误了!”11月5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刘琳恒接到山东省青岛市某大专院校新生小华打来的电话。
“那样的错误”发生在2014年4月初。当时,小华还是邳州市某校高三学生。一天,小华和同学小林在校外和他人发生言语冲突后,打斗在一起,造成对方两人轻微伤。小华和小林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被移送到邳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刘琳恒仔细审查了案件,发现小华和小林均为在校未成年人,且即将参加高考。两个孩子是否具有不予批捕的条件,能否保证他们正常参加高考?为了不耽误两个孩子的学业,刘琳恒决定向院领导汇报,尽快办理此案。
刘琳恒的想法得到检察长支持。当天,刘琳恒就提讯了小华二人,并走访了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在提讯过程中,二人表达了强烈的后悔之情,希望能够早日返回校园,参加毕业考试。家长和老师也表示,小华和小林一贯表现良好,成绩不错,此次是一时冲动,希望能够配合检察机关进行跟踪帮教。
刘琳恒将这一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认为小华二人均为未成年在校生,主观恶性不大,涉案情节较轻,且具有相应的监护和帮教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刘琳恒建议对二人作不予逮捕决定,由家长和学校协助检察机关进行社会帮教。4月15日,小华、小林二人重新回到了校园,继续紧张的毕业复习。此案从移送到办结,仅用了两天时间。
为了及时关注两个孩子的在校生活情况,刘琳恒建议小华二人加入邳州检察院未检科建立的“水杉成长家园”QQ群。在这之后,刘琳恒几乎每周都要和二人进行QQ交流,询问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心理疏导。2014年8月,小华和小林先后收到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邳州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说,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阴影,顺利度过青春期,顺利回归社会,邳州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涉罪未成年人“水杉成长家园”QQ群和微博平台,为他们搭建了网络帮教互动平台,定期上传法律法规、励志文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视频和优秀微电影,为他们学习青春期知识和法制教育提供更多的资源。
在网络平台上,检察官还会根据案件性质和涉罪未成年人的特点,为他们指定以青春期心理和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必读书籍。涉罪未成年人在阅读书籍后,每周向“水杉成长家园”空间转发一篇青春期知识文章或法制教育小案例,交谈体会感想,汇报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涉罪未成年人每周转发的文章或小案例,也被“水杉成长家园”QQ空间和微博收集,作为QQ空间和微博的主要内容,与更多的未成年人分享。截至目前,已经有1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帮教回归社会,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记者 杜萌 通讯员 杨军 王慧 刘会会)
·江苏政法委:检察官鲜明品质是敢于担当
·江苏南京秦淮:对侵财型案件快侦快追快发放
·江苏:为法院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江苏:健全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江苏启动“见义勇为最美环卫工”评选表彰
·江苏: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江苏: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江苏洪泽:发放涉农风险提示
·江苏秦淮:网警做“群主” 让未成年人“听妈妈的话”
·江苏无锡崇安:“提示清单”促捕诉无缝衔接
·江苏政法委:推动平安江苏建设实现新发展
·江苏宜兴: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检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