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从群众最关心、案件占比最大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办入手,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取得明显实效。今年以来共侦破各类侵财案件1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名,为群众追缴现金及物资折款120余万元。
保康县公安局对案件侦办实行终身负责,把追赃挽损当作终极目标,规定主办民警、审核民警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在案件的侦办中,坚持第一时间调取现场监控录像,第一时间发现嫌疑人活动轨迹,第一时间查询比对。破案后,撰写信息化应用经典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并把追赃也列入考核范围。“破案不追赃,不算真破案。”保康县公安局要求民警不讲代价、不厌其烦上门做工作,尽力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对将赃物变卖或挥霍的嫌疑人,通过施教于法,引导嫌疑人及其家属换位思考,积极主动退赃。对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拒绝退赃的,民警主动帮助受害人寻求司法救助,积极提供各种证据支持,协助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
(欧阳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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