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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2014-11-06 15:35:3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编者的话

  10月30日,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全省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政法机关立即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本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为经纬,结合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体会,开办“依法治国看辽宁系列报道”,全方位、多视角加以报道。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做好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和先行者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辽宁这片神奇的土地,身为共和国工业长子,新中国成立之初,辽宁为国家建设作出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之初辽宁在全国率先成立辽宁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全国普法大宣传的策源地就在辽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辽宁省政法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在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说,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真学深思、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做到领导班子带头学、领导干部深入学、政法干警全员学,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好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和先行者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辽宁贡献力量。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有人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难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这种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执政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

  近年来,党的执政方式的一大转变就是凡属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过立法机关变成国家的法律。法治正在成为党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因此,党的政策与法律本身不应该有矛盾。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过法律的载体表达出来,从而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法治道路。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同党的自身建设、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人民法院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保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夯实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内在逻辑,提出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明确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回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这一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延续和落实,尤其是将三中全会的改革纲领进行了具体化部署。

  10月31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沈阳市法学会副会长、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周实主讲。周实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以及我们党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进行了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的解读。

  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文有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认识,统一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对全面依法治国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大原则的认识,统一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举措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在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加速推进平安沈阳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公安机关的新贡献。

  自上而下、从官到民表现出对法治执着的追求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任何国家法治的确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随随便便建立起来的,而是必须有坚定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法治是人类为了征服自己,由人类自己立法进行自我管理,这远比征服自然困难得多。特别是约束公共权力,非有高度的觉悟、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难以成其事。

  迄今为止,尚未有法治成功的国家是在群龙无首、四分五裂的状态下实现法治的。恰恰相反,就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些国家的法治之所以能够最终确立,都是自上而下、从官到民表现出对法治执着的追求,付出巨大的努力。在中国这样拥有13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要有统一的意志,坚决果断一体推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大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玉胜注重“未雨绸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航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实现了依法治国的历史性跨越,体现我们党在治国理政认识上的新突破和手段上的创新,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决策上应当首当其冲,走在前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强化法官队伍建设,从律师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律师担当法官在司法办案中可以做到换位思考,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随着顶层设计的逐步完成,以及法院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面临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必须要做好相应的准备。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君着眼“总揽全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时强调,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这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准则。目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复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日俱增,司法改革的任务艰巨,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责任重大,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都需要我们的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法院的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法院一定要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业中大有作为。

  绥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军“立足中国国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立足中国国情,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执政党的地位。所以,法院行使审判权不能脱离共产党的领导。审判活动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进行,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力所能及地为党的中心工作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基层法院作为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排头兵”,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肩负起司法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责任。审判制度改革,离不开中央的顶层设计和党组织的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国家来说,强调的是依法治国;对于政党来说,强调的是领导和执政方式创新。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更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

  在中国,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的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于党执政兴国、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紧紧围绕政法机关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紧密结合全省政法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全力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开展好调研谋划,把调查研究贯穿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全过程。要重点围绕执法司法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难题开展调研,深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的方案、举措和步骤。要坚持改革方向,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筹备工作,以改革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引领各项改革任务的深入开展。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全力维护我省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平安辽宁建设,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正如中央所提出的,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原则、具体任务和总体布局都提出明确要求。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司法环境,人民法院的责任就是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我国宪法早已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发展之本,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之源,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动机与方向盘。各级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要让群众守法,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要让群众信任,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政法人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规范的示范与引领作用,用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公正裁判竖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同时,政法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监督职责。要从严管理政法人,以是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作为衡量政法人的一项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的工作机制,竭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过硬队伍。

  党领导人民立法,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机关肩负着光荣使命。希望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爱民模范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一心服务群众,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在北京会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的重要讲话

  党领导人民立法,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自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来确立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现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行法治,努力把国家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党把自己的权力放到法律法规的笼子里边,保证不滥用权力,这样就不会再出现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宪法和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同时要求一切政党和个人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党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这就科学地处理了党和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凡在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会时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可以概括为“五个体系”,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五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也是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准确诠释。

  在今年9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安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思维、平安中国建设的方向目标、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从严治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稍后辽宁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全力抓好研究谋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思路措施,把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特别是推进“四项建设”的具体要求,更好地融入“创新发展战略”当中,丰富思路,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新发展战略”,通过认真研究推进规范警务,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基础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更好地推进公安改革,促进全省公安工作实现更大提升。

  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希望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爱民模范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一心服务群众,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记者连线正在全国巡回演讲的爱民模范——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明山大队大队长关吉文,他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正确领导,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在辽宁乃至全国的人民警察中,关吉文非常普通,就是这位普通的交通警察,把老百姓的事当家事,把辖区群众当成家人亲人。在“大走访”活动中,照顾一对盲人夫妇和他们上高中的孩子。为了孩子上学,关吉文和爱人经常给他们送些生活必需的柴米油盐和衣物,逢年过节买些水果和鱼肉去看他们。为了让盲人开个盲人诊所,关吉文在自己家附近找了一个合适的房子,又替他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买来油漆涂料,帮着内外粉刷一新。然后又帮助办理了营业手续。

  人们欢呼模范,崇敬模范,因为他们听党的话,把人民装在心里。依法治国,他们是中坚力量。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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