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省高速公路自2014年11月5日起开展3个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为强化全省冬季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从现在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11月4日,记者从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集中整治行动是自11月5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为期3个月。
在此期间,全省交管系统将以货车、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小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悬挂和故意遮挡号牌,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超员,危化品运输车无相应运输许可、非法改装伪装,驾驶人和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行为。
省交管部门表示,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目的是要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一批机动车驾驶人、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案例、抄告一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营运企业,新建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尤其是京哈、沈海、长深、沈吉、丹阜等5条国、省级文明交通示范高速公路,要创建成为违法少、事故少、秩序好的样板路。
省交管部门表示在整治期间将向广大群众公布整治措施,发布出行提示,曝光一批突出违法案例。同时,各地将公布交通违法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主动抵制并举报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查实的,将按照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针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也做了充足的准备。
除强化路面巡查管控等传统整治手段外,整治期间,交警部门还将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设施设备作用,网上视频巡逻岗位民警将定时巡查。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市支队每天凌晨2时至5时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自动巡查比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车,发现违规运行的,要及时取证违法证据,并指挥民警迅速查缉。重点检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交通违法嫌疑车辆,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立即予以查纠,禁止“带病车、违法车”进入高速公路。
省局每月组织一次统一行动日活动,并派员到各地指挥作战。各地每月也将组织至少2次统一行动日活动和交叉用警。
此外,集中整治期间,省局将联合巡特警总队,适时启动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堵卡点,在指定服务区开展联合执勤执法,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还会及时抄告本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车辆所属企业,督促车辆和驾驶人尽快清理违法。
交管部门再次强调,对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绝不降格处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记分。(记者 杨兴)
·辽宁盘锦市委政法委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辽宁丹东市公安局:真心赢得民心 法治带来善治
·辽宁大连:身离岗位心向党 形成威慑筑平安
·辽宁:肩负起法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
·辽宁法院: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辽宁葫芦岛市推行审判权运行新模式促进司法公正
·辽宁葫芦岛市推行审判权运行新模式促进司法公正
·辽宁沈阳市政府:“大部制改革”基本完成
·辽宁锦州举办法治建设专题讲座
·辽宁本溪举办基层综治干部暨铁路护路工作培训班
·辽宁锦州中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辽宁大连: 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