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的人员办理了近80%的审查起诉案件,而且每一件都没瑕疵,真不简单!”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组织的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该院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刑事诉讼工作时,人民监督员言旦对该院高质效的办案工作连连称赞。这都要归功于该院推行的“提示清单”要点式审查机制。
2014年年初,该院探索简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由一名主任检察官负责的简案组承担全院除自侦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的简易案件审查起诉工作。
为适应简案快办需求,确保案件质量,该院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及资深检察官的办案经验,设计了一份《理案表》,针对案件的程序性事项、犯罪嫌疑人身份、犯罪主客观方面以及相关人员意见等问题,用“提示清单”的形式详尽列举了案件诉讼过程中的28项注意要点,并且预留了审查逮捕环节向公诉环节移送时办案检察官书面提醒的内容。这一“提示清单”使阅卷中易出现的“盲区”一览无余,承办检察官“按图索骥”,办案更加精准高效,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实现了无缝衔接。
2014年4月,该院检察官小沈承办了一起简单的盗窃案,18周岁的嫌疑人王某在酒吧趁人不注意盗窃了同伴的手机,后人赃俱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照《理案表》时,小沈注意到了“无相关证据的,讯问时注意问本人属相、兄弟姐妹属相等;18周岁左右的,提供法定代理人关于年龄的证言”的提示,在审查逮捕环节对公安机关提出的补充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证言的要求也一同记录在内。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该证据仍未到位。对此特别关注的小沈把年龄问题作为了提审重点,得知王某系父母抱养。随后的调查证明,王某的实际年龄小于户籍年龄。最终,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了不以犯罪处理的决定。
“小小一张表,办案大功效。《理案表》‘清单式’的提示确保了办案细节无疏漏,节省了阅卷时间,促进了捕诉工作的无缝衔接,简案办得又好又快。”该院简案组主任检察官吕锋说。
2014年以来,该院简案组4名办案人员办理了221件审查起诉案件,占全院办案数近80%,平均办案时间缩至15天,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卢志坚 李晓艳)
·浙江宁波市检察院规范捕诉衔接 强化内部监督
·湖北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
·成都金牛检察院:社会调查成捕诉参考标准
·海南推行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