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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高新:办案后不忘跟踪回访

2014-11-05 08:20:0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在黑龙江省八一农垦大学校内球场上,大二学生何聪、马小强(未成年人,化名)正在争抢篮球。谁能想得到,就在几个月前他俩还是“仇人”。“这两个学生现在能相处融洽,是我们办案后不断沟通回访、心理疏导的结果。”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郭玉峰说。

  2014年8月,该院受理了李伟(成年人,已被批捕)、马小强等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何聪的案件。涉案双方大多是同校在读的学生,平时关系良好。李伟、马小强等人因琐事对何聪进行殴打,导致轻伤。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向双方家长说明了案件的处理程序,根据案情建议以孩子的未来和学习为重,进行刑事和解。

  经检察官调解和双方家长协商,马小强和何聪的家长达成协议,自愿进行了和解。马小强在赔礼道歉的同时,给予何聪5万元的经济赔偿。鉴于犯罪情节轻微,该院遂对马小强作不起诉处理。案结后,检察官又多次与何聪、马小强沟通,积极进行心理疏导,最终使二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日趋增多,在孩子受到伤害的同时,给其家庭也带来较大的损失。促进轻刑案件刑事和解、使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是我院在办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案件时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为此,在办理案件中,我们努力使被害方在经济上、心理上和生活上得到赔偿、安慰与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郭玉峰说。去年以来,该院已跟踪回访未成年被害人家庭34个,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提供法律咨询42个(次),受到群众的广泛称赞。(韩兵 何其伟 张兰君)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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