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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助推建设“透明政府”

2014-11-03 10:27:1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依法保护公民知情权,助推建设“透明政府”,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使法治南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司法实践中,南通中院发现,有些行政机关常滥用这一规定,借此达到不公开信息的目的。为此,南通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在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要突出对行政相对一方的倾斜,同时采取有别于一般行政诉讼的单方审查方式,由法院对被告不予公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审查。

  去年1月,如皋农民张宏军等在镇政府取阅流转土地的有关资料时,被收取了480.5元的信息检索费和复印费。张宏军等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物价部门,当地物价局要求由镇政府将所收费用全额退还当事人,同时对镇政府“不予处罚”。对张宏军等人关心的“不予处罚”的行政依据,当地物价局最终以“内部文件”为由,不同意公开。张宏军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东县法院通过三个方面的分析,确认涉诉政府信息是被告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所制作的信息,责令被告当地物价局向原告公开相关信息。该案入选全国法院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3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46件,判决被告公开信息33件,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获得政府信息,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提高政府的透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顾建兵 戴健)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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