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近日正式实施。《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降低了社会资本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民营医院。
《条例》明确规定,重庆各级政府应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领域、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的,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的,只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主管部门均按程序予以审批。
为支持社会资本办医,重庆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如对社会办医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等。(记者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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