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组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扩大司法裁判权。
车光铁委员说,从目前法院审理案件情况看,由于行政诉讼法基于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的角度考虑,仅规定对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对于其他被诉行政行为,如果发现违法,只能判决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决定。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案件法院虽然多次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反复重作,但有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甚至与原行为一模一样。对这一问题,虽然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相应处罚措施,但实践中对行政机关的这种行为很难制约,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对此,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人民法院在撤销被诉行政行为或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同时,可直接判令被诉行政机关依照当事人的诉请作出特定的行为。(记者 陈丽平)
·行政诉讼法首次修改获通过 多项新规剑指“民告官”三大顽疾
·行政诉讼法完成首次大修 “民告官”更畅通
·行政诉讼法25年后完成首次大修 让“民告官”更畅通
·十大看点告诉你行政诉讼法做了哪些重要修改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第三次审议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第三次审议
·行政诉讼法修改迎来三审 “民告官”范围拟进一步扩大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从何入手
·委员建议:完善行政诉讼管辖规定
·全国人大分组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陕西高院制定出台《意见》 规范行政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