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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湖北创建纪实:从平安无事迈向长治久安

2014-11-02 10:33: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坚持法治先行,用法治思维总体谋划、用法治方式推动平安建设任务落实,形成学法守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运行机制

  9月10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工伤认定二审行政案件。令上诉人没想到的是,荆门市东宝区人社局局长杨代稊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

  但这一场景,对于庭审法官来说则习以为常。今年1至9月,荆门市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达50件,其中“一把手”亲自出庭23件,委托副职出庭27件。

  荆门中院副院长许道恒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13年,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98.5%,只要行政负责人出庭的案子,协调撤诉率大幅度提高,极少出现上访。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过是湖北以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的一个侧面。

  湖北省委、省政府将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平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依法治理贯穿于平安建设全过程,形成了平安与法治相互融合、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这样的决策部署,在武汉市汉阳区社区民警王群身上有着最直接的体现。

  10年间,王群将一个下岗职工多、贫困家庭多、涉毒人员多的社区治理得平平安安、和和气气,各类矛盾纠纷“门前清”。她说自己的诀窍就是:“事来了,咱们依法办!”

  今年8月29日,修一辆通勤车时发生轮胎爆炸,从广水来汉从事流动补胎的李自如(化名)不幸身亡。解决不了问题,家属带人到王群所在派出所“闹”。王群没急着干预,而是告诉他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供现场重要物证。最终,家属主动将死者火化,并按王群的建议到安监部门报案获得受理,回老家静等官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在王群眼里,只要运用法律得当,所有矛盾纠纷百分之百能得到妥善解决。“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相信未来依法调解的路会越走越顺。”她说。

  平安建设,法治先行。湖北在推进平安建设中,注重把法治理念向基层延伸,推进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村(社区),为基层平安创建提供法治支撑。

  2013年以来,武汉斥资1400万元,为全市1088个社区配备专职律师,每周安排一名律师到社区“坐班”,使百姓在家门口就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开创全国同类城市先例。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孙天文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此举意在引导、鼓励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广基层创造出来的“律师进村”“法律诊所”等经验做法,让法律顾问成为群众“法律的家庭医生,权利的守护门神”,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建设。

  恩施市屯堡乡木贡村农民向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耗费近6万元。交通事故责任界定:肇事司机宋某应承担全责。但宋某却称:“坐牢都行,赔偿费没有。”

  木贡村法律顾问何勇接受向某委托后,认为事故责任已界定,责任方仍存糊涂想法,是缺乏法律常识。

  考虑僵持不利于平息事态,何勇便以“屋场会”形式向群众解剖交通事故的法律事项,让大家明白这类事件的法律责任和解决办法。

  何勇入情入理的讲解,让肇事司机的儿子主动表态:协助父亲履行赔偿义务,恳请受害方静下心来协商赔偿标准。几番磋商,双方达成赔偿8万元的协议。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省加快建成立足省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