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华在浙江调研时强调
切实加强民事审判 积极探索基层司改
10月30日至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到浙江省调研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先后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医疗纠纷热点问题调研座谈会和人民法庭司法改革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双林人民法庭和桐乡市人民法院崇福人民法庭。
杜万华指出,当前在民事审判中,审理医患纠纷时要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通过法治手段维权来维护社会法治秩序,从而实现社会稳定目标;民事审判法官在小额诉讼工作中要转变观念、勇于担当,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案件繁简分流的积极作用。
杜万华说,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审判是其核心职能,通过履行审判职能来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其他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在化解矛盾中发挥作用,要重视乡规民约和行业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作用。群众自治组织和行业组织依据乡规民约、行业习惯进行的调解,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序良俗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应当认可其效力。
杜万华强调,人民法院要按照孟建柱书记关于“走小步、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和周强院长关于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试验田的要求,推进人民法庭改革。浙江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区,目前部分人民法庭试行的主审法官制度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明显,要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物质保障、职级待遇等改革措施配套进行,整体推进。司法改革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础探索相结合,人民法庭改革首先应当积极,要以顶层设计为指导,并将改革措施精细化、制度化,通过基层探索为顶层设计提供改革的经验和素材。(记者 孟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