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案件办得好不好专家有话语权
上海法援推行三项机制提升办案监管能力
从2013年1月起,上海市司法局开始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以下简称“三项机制”)。如今,随着案件监督管理方面能力增强,上海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老板没钱,我们就把公司的东西都搬走!”
今年初,徐某等13位进城务工人员因公司开除并拖欠他们数月工资找到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起初在案件受理审查时,将此案的风险等级定为C级(风险一般),主要考虑是该案人数虽然较多但当事人情绪都比较稳定。援助律师后来在取证过程中发现公司资金链断裂,法定代表人已失踪。得知这一情况,这13名工人顿时情绪激动起来。
于是,市法援中心当即将此案风险等级提高到B级(风险较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协调援助律师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措施,联系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措施,对受援人做好安抚工作。经过多方工作,13名进城务工人员最终取得胜诉结果。经过对保全财产进行拍卖,他们的全部工资和赔偿得到兑现。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铭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我们通过启动风险评估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得一起重大的群体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回访时,进城务工人员也非常激动,纷纷表示感谢。”
据其介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是指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根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可能出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潜在风险因素,把案件分为三类:A类(风险很大)、B类(风险较大)、C类(风险一般)。根据案件的不同等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办案人员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对于A类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审查环节,采取集体讨论、先行援助、指派资深律师承办、充分告知受援人诉讼风险、引入心理疏导等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做好办案前的准备工作,化解办案风险;对于B、C类案件则根据案件具体存在的风险情形,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从而做到根据案情需要指派律师,根据风险类别采取防范措施。
接案以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将进一步发挥作用。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的风险等级,结合承办人员上报的《法律援助办案计划》,在办理过程中设置监督节点,采取重点督办、回访受援人、旁听审理、询问承办律师情况、调取办案卷宗等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办理进行动态跟踪监督。
“对于A类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对于B类案件实行重点监督,对于C类风险等级较低的案件,在关键节点安排专人专门监督。”张铭介绍说。
在案件办结之后,上海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还会按要求启动“收尾”工作——案后质量评估。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会定期聘请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劳动仲裁员等专家作为质量评估人员,按照评估标准和程序,对法律援助办案过程、相关知识及技能的运用、案件结果和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以判定法律援助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关明泉告诉记者:“援助案件办得好不好专家有话语权。根据选任条件严格选出的专家不仅政治素质高,而且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奉献精神。这些‘监督员’给我们的援助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更多的是无穷的动力。”
关明泉认为,通过推行“三项机制”,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优化了办案律师队伍、提高了经费保障水平,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此外,“三项机制”根据潜在风险对案件进行评级分类,做到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从客观上避免了可能引起激化的事件的发生,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统计显示,近两年来,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未发生一起有责投诉,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达95%以上,部分区县的满意度超过98%。(记者 孟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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