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部署,以分类处置、规范秩序、源头治理为抓手,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先行先试,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涉法涉诉问题的新机制,今年前9个月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001宗,办结936宗,全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同比下降21.9%。
诉访分离,分类处置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制定涉法涉诉与普通信访分离、诉访分离工作指引,信访部门依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并引导到政法部门处理,仅三季度就引导信访群众66批477人次;区政法部门前9个月全受理399宗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6宗导入信访程序,253宗导入法律程序。区检察院用法律程序化解一宗对十年前不起诉决定不服的申诉案。
统筹协调,全力推动大要案化解。建立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督办制度,区政法委定期通报情况,开展督察督办,先后督办7宗案件;对历年积累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全区100宗重点信访积案已化解71宗,其余29宗情况可控。
创新法治思维先行先试,努力规范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窗口建设,在区信访大厅设置政法部门接访窗口并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已为2宗案件办理法律援助。信访人李某与江西某公司因著作权纠纷向区法院起诉被驳回,李某不服多次信访,区法律援助处及时指派有经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促使该案顺利化解。改革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定期排查需要救助对象,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主动救助,前9个月实施救助24宗,救助金额84.5万元。率先在全市各区设立区政府警务室和区法院警务室,在区政府门口划分了“禁止滞留区”和“缓冲区”,建立了专门预案和应急处突机动力量,分级分类处置在区政府和政法部门门口违法信访行为;龙岗公安分局制定了打击处置违法信访的工作指引,对缠访闹访或以过激手段信访的行为坚决打击,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
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将司法公信建设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机结合,以改革倒逼司法公信提升,以司法公信提升推动改革。区政法委坚持每季度组织案件评查,今年已评查案件52宗;区法院抽查一审案件230宗;区检察院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建立了与公安、法院之间重点案件情况通报、瑕疵案件建议问责、存疑不诉案件后续侦查等制度;公安分局完善驻所法制员制度、法制委员会制度,制定接出警等执法办案工作指引,细化每一项执法的“规定动作”,提升了执法质量。 (吴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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