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案件久拖不决,上访群众“锲而不舍”,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甘肃省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尝试性地引入信访听证会制度,并于10月22日就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举行了首次信访听证。这是政法系统借助社会力量、全面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一次重要改革。
事情源于2009年10月一起交通事故,信访人赵某驾重型货车沿国道312线慢车道行驶至嘉峪关市殡仪馆处变更车道时,与快车道上、同方向行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致面包车失控与前方慢车道上大型客车追尾碰撞,事故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面包车内数人受伤。案发后,经市交警支队原新兰大队勘查现场后认定,赵某(化名)负事故主要责任。
原市人民法院对事故的民事赔偿部分作出一审判决,裁定赵某(化名)承担事故百分之六十责任,并判令其承担事故伤者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等共计一万余元。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法院判决不服,赵某(化名)在此后数年里,先后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省高院、最高院维持原审裁定后仍然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多次到政法委、信访局和办案单位上访,并多次赴省进京上访,要求改判。政法委也多次组织办案单位和信访局、律师等相关人员,对赵某(化名)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评议,但评议结果赵某(化名)不认可。案件宣判后长期未执行,一方面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为此,政法委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长城区等部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就赵某(化名)反映的问题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会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由赵某(化名)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并对自己的主张列举证据,公检法等办案单位对案件办理过程、法律政策依据、处理结论等情况作了说明,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分别答疑解惑,评审人员综合赵某(化名)提出的诉求,就办案单位处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赵某(化名)的信访诉求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判。
听证会在严肃、激烈、公平、公正的氛围中进行了两个多小时,信访人、办案单位各抒己见、据理力争,最后,在质询、辩论的基础上,评审人员一致认为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的裁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赵某(化名)的诉求没有正当理由,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或依法论理,或就事论理,或以情论理,对赵某(化名)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
信访听证会以面对面的形式,突出以信访人为主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解决问题,为信访群众和办案单位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双方把问题摆在桌面上,使事实越摆越清楚,道理越辩越明,增强了处理信访问题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对于进一步增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获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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