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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学界专家热议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2014-10-30 10:51: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宁夏长安网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让宁夏回族自治区广大法律专家倍受鼓舞,赢得了法学界的热烈回应。专家普遍认为,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无疑为未来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了新的路线,我们走向法治国家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进程也必将加快,必将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民族复兴之路增添助力。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代新毅说,全会就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进行了科学总结,作出了全面部署,非常振奋人心,彰显了党中央推进法治建设的决心。他认为,我区落实过程中,必须结合区情实际,推进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方面的法治化,同时要大胆探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史伟丽认为,全会公报的发布,是依法治国方案的全面升级,为人民实现中国梦增添了新的信心。今后的立法机制会更加完善,立法的内容将会更加贴合民意和科学;行政与司法活动实行责任终身倒查制;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和救济救助等权益保障更加通畅。《决定》为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教授陈永忠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点赞,他说,这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这一制度应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现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只有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模范和表率,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开展工作,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才能让老百姓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爱学说,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是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本质上也是法律的改革,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改革要有所突破,必须先进行法律的修改,不能先破后立。

  宁夏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保平认为四中全会有四个亮点:一是顺应了时代潮流,反映了群众心声,吹响了时代的最强音。二是找到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深化改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路径。三是全面规划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蓝图,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和依法治国的总任务。四是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司法公正、善治等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

  宁夏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周晓军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十分认同,他说,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应该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司法机关要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一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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