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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表彰百个爱民模范集体和百名爱民模范

2014-10-29 08:33: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郭声琨签署命令

  表彰全国公安机关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

  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签署《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的命令》(以下简称《命令》),对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的10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100名个人予以表彰。

  《命令》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牢固树立民意主导理念,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千方百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使公安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服务百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涌现出一大批扎根基层一线、深受群众爱戴的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这些集体和个人用勤政为民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评选100个单位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100名个人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命令》要求,希望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奋斗精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坚定理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记者王文硕、石杨)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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