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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检察机关让330亿专项资金既安全又好用

2014-10-28 14:19: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南水北调,千里长渠一路向北。11年来,多少河南人为之努力,为之背井离乡,只因一个“梦想”。

  2014年9月29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过全线通水验收。

  10月8日至16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建委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质量评估,评估结论为优良工程,已具备通水条件。

  10月25日,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正式进入倒计时,预计月底通水。届时,河南28条输水线路将同步具备通水条件。

  南阳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最长、工程量最大、环保任务最重的省辖市。从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丹江口库区“停建令”开始,11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勇于担当,把职务犯罪惩治及预防工作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移民征迁安置作为党组“一把手”工程,同步推进,交叉延伸,立体防腐,保障了国家总投入的330亿元工程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南阳市市委书记穆为民在接受采访时直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难点是移民,重点是工程,成败在水质。南阳市打赢了移民搬迁、主体工程和水源地生态保护‘三场硬仗’,南阳检察机关功不可没!”

  4天内掌握资金运行情况

  随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全面提速,法律服务保障任务面临严峻挑战和重大考验。据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办纪检组组长党俊伟介绍,按照进度要求,仅2012年,南阳段工程至少要完成投资100亿元,任务重、时间紧、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对征迁安置、服务保障和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此,南阳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由院领导挂帅的南水北调预防调查协作指挥中心,由预防、自侦部门协作开展预防调查,针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移民款项赔付、移民村集体财产分割、安置点建设、配套复建工程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实现了信息畅通、有效监督。

  如今,对于所有重大工程的资金、设备、物资等管理使用情况,该院预防和自侦部门干警在4天内就能准确掌握项目与资金的类别、内容、数额和运行情况。与此同时,该院联合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建设等相关部门,对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在立项、招投标、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监理、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竣工预决算等多个环节开展职能互补的立体、规范、同步监督活动。

  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中信介绍说,近年来,该院先后派出350名干警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和移民安置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严厉打击各种强买强卖、强装强运、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虚报冒领移民资金、借工程建设之机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58人,确保了上百亿元南水北调、移民迁安等领域专项资金安全。

  打响生态环境保卫战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决战在南阳,成败在水质。在南水北调“迎通水”工作中,西峡县检察院全力以赴服务环保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如期通水各项目标。

  近日,记者来到西峡县五里桥镇黄狮村,站在山顶极目远眺,只见全村都被猕猴桃树包围着,漫山遍野都是绿。黄狮村从2012年开始发展猕猴桃产业,目前全村猕猴桃总面积3390亩,占耕地面积的95%以上。该县检察院预防局局长胡永伟说:“过去老百姓种植农作物收成低,用的是农药、化肥,一场大雨下来,全都冲进丹江口水库里,造成了鱼虾死亡、水质污染。2012年初,我院到黄狮村进行了‘保护一江清水、爱我生态家园’普法宣传,还请来林业专家指导他们种上了猕猴桃,用上了有机肥,不再用化肥、打农药,这一块对整个库区水质保护起到一定作用。”

  该院还主动担当,及时协调该县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南水北调鹳河城区段餐饮摊点和淘汰落后污染企业进行拆除,依法取缔了96家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120家丹江口水库的水箱养鱼户,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3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被告人提起公诉,有效地保护了水源地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南阳市两级检察院已监督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完成了对渠首水源区、沿中线工程附近未达标的各类污染企业463家的处置,在水源区三省率先关闭了所有的黄姜加工和矾矿冶炼企业,监督各县(区)发改委杜绝新上污染项目,先后否定了16个大型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终止了23个中型建设项目进驻水源保护区。2012年以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南阳市共投入上亿元,使96家国(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建立了自动监控基站,12家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等,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水源地水质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力护航释放检察正能量

  因合同纠纷,南水北调工程某施工方被告上法庭,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依法冻结了施工方的银行存款,工程进度眼看就要受到影响。“关键时刻,卧龙区检察院及时依法对法院裁定进行监督,建议施工方更换担保物,一纸建议书推动了工程顺利动工……”提起此案,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以下简称“工程局”)副局长刘吉胜仍然很是感动。

  卧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建华介绍说,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工程局提出的申请理应得到支持,法院为何会驳回?卧龙区检察院初步认定,法院的做法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但经核查,该院发现,工程局提供担保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设定抵押担保。有没有其他办法化解这场困局?办案检察官先向工程局有关人员讲解了法律规定,指出法院驳回他们申请的理由,建议提供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作为担保。工程局采纳了这一做法,提供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一处办公楼房作为担保。卧龙区法院审查认为,担保物符合法律规定,随即解除了对该局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查封该局所有的同等价值的房产,使工程局的施工得以继续。

  “7月3日南水北调工程成功试通水,镇平段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检察干警付出了不少辛劳。”近日,笔者在采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镇平(县)段时,该县办公室负责人王海镜说。从2012年3月南水北调镇平县段开工伊始,镇平县检察院就制定了《服务南水北调工程“特案快办”工作机制》。他们设立了服务南水北调专门办案组,专门办理涉及该工程的案件,并配备3名业务骨干,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3日内审查完毕,对涉及施工企业职工犯罪的案件,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慎用羁押措施,能不捕的尽量不捕。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提请检委会作不起诉处理。

  淅川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在淅川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该院与淅川县纪检监察局、南水北调工作指挥部成立了三方联合督查办公室,实现了信息资源联网、调查协作联网、案(事)件处置联网,为南水北调专项预防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形成了巨大的“检察正能量”,数据显示:仅2012年以来,淅川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南水北调工作指挥部共调查群众举报线索达170余起,化解信访矛盾230余件,纠正处理错误移民资格350余人,审计检查专项资金11.6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亿元。 (汪宇堂 胡皓 杨扬)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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