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现场兑付案款给申请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阳光执行”体系始于2008年,6年的上下求索、筚路蓝缕,如今,该院已形成了以阳光执行为宗旨的公开互动机制、以执行联动为平台的失信惩戒机制、以集约型当事人诉讼服务为主体的执行窗口服务体系、以节点实时监控为督导的执行流程管理和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执行权层级管理五位一体的“阳光执行”体系。
执行,是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公力救济的最后一道环节,离开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就如同被拔了牙的老虎,司法权威、公民权利的实现无从生根。然而,执行难、执行乱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也是被当事人反复诟病的问题。
究其原因,从法院外部来看,法院公开的执行信息相对社会公众的需要较为被动和单一,向社会公众传递信息不全面、对公开后的信息互动不重视,不能较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需求。从法院内部来看,不能有效制约执行法官手中较为集中的执行权力和保障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系统构架执行公开,建立“阳光执行”体系成为必然。
信息公开“全方位”
“ 严某某,您申请执行的(2014)成执字第XX号案已进入资产处置阶段,已控制财产为某地房屋两套,控制时间2014年8月8日,承办法官罗XX,联系电话0288291XXXX,您可向我院继续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当严先生收到以上信息,一颗焦躁不安的心平静了下来。法院是否已控制了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到底进行到哪一步,长期在外地出差的严先生原本十分担心自己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但成都中院发送的这一条条节点信息,让他即使身在远处也能及时跟进案件进展。“短信公开与网上查询方便、快捷,所有执行情况一目了然,让当事人很安心。”严先生笑谈起当时的担忧,“会担心是因为不了解法院相关工作程序,怕吃亏是因为怕有暗箱操作。但看到自己的案件如此公开透明的执行,我就踏实了。”
2008年7月,成都中院以互联网为载体正式向社会推出成都法院执行网,并通过打造社会公众查询系统和当事人查询系统两大案件公开载体,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对案件执行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查询,至今成都法院已实现两级法院执行案件全部可查的目标;2013年3月,又通过推出主动推送信息的执行短信服务平台,主动将申请人最为关心的十大类执行案件信息和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到位地传递给申请人,至今,共计发送执行短信6573条,涉及案件1965件。
此外,成都中院依托成都法院司法公开网,健全执行曝光栏目设置,增设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信息,同时不断实现和扩大与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建立健全被执行信息公开曝光机制和“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全方位”。
截至目前,成都两级法院未结执行实施案件被执行人信息100%全部录入,将未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629人。累计向成都信用网提交数据10700条,报送工商警示信息4423条,累计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交数据10023条,累计向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库提交执行信息200件次。与民航西南管理局会商如何限制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乘坐民航客机,就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购票、乘机信息,禁止被执行人登机等事项达成协议,与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限制出境的协作方式、信息交换、边控期限等进行进一步细化,已对被执行人统一采取报备、限制出入境、吊销护照、宣布作废等措施近200人。
这样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无疑给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极大地震慑了失信人。谈起成都中院的“阳光执行”,供职于某大型集团法律部的宋女士感触颇深:“法院的执行确实比以前规范得多、透明得多、也方便得多。现在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直接看到当前案子的情况,而且还有电子卷宗供我们查阅。这是过去想都想不到的事情,根本不用去法院就可以知道我们案子的情况,我们也觉得放心多了。同时,在整个案子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会收到不同的告知书与短信提示,比如他们查到财产了,会告知我们,执行阶段变了、换承办人了等等,也会通知我们,十分的透明和方便。过去向承办人反映情况也很麻烦,现在直接在网上留言,写下意见就行了。承办人得到意见后会立即和我们联系,不是我们去法院找人,而是承办人主动找我们申请人,这个真的让我们感觉法院是在给我们办事。今年春节前,一个欠我们公司货款的‘老赖’就被成都中院限制出境并吊销了护照,没多久他就主动上门付清了货款。”
窗口服务“全角度”
敞亮开放的大厅,一众整洁的低柜台,着装整齐、悬挂胸牌、面带微笑的窗口人员,成都中院剥离执行过程中事务性、辅助性及与案款相关工作,整体“打包”推向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窗口前台,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为当事人提供“全角度”的集约化、公开化执行服务。
早上10时许,一位满脸愁容的老大娘来到了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窗口,在窗口工作的执行法官林法官立刻迎了上去,询问情况。原来,老人的儿子一年前出了车祸,但肇事方却一直没有赔偿,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一个月前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12万元,然而对方一直没有履行,后律师代其申请了强制执行,3天前他们收到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短信信息,这次来就想问问法官案件执行到哪一步了。
“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您的案件我们已经受理,由执行局侯法官负责办理,请您到谈话室等一下,他马上就来接待您。”了解情况后,林法官立即登录了案件查询系统,查到了该案的办理情况,并小心搀扶着老人进入了谈话室。
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工作分为现场办结和限时办理两大类,包括递交材料、领取执行文书、受理各类申请、案款兑付等12大类。现场办结类主要指收转、查询类执行事务,当事人现场登记,窗口人员现场办理;限时办理类主要指申请类受理事务,由窗口人员接受相关材料后转交后台承办法官进行处理,后台承办法官及时处理并根据事项跟踪时间要求及时通过系统反馈前台人员,同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跟踪并监控。
自2013年10月至今,成都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共办理具体前台事项5077件,其中,办理领取执行文书事项620件、收转执行材料事项2910件,约见执行法官事项28件,执行进度查询事项740件、执行申请异议事项290件、执行案款分配兑付事项489件。
内部管理“全分级”
该院执行局局长刘子厚向记者介绍道:“成都中院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集约执行,将执行个案办理流程分为‘专项调控’、‘处置实施’、‘支付案款’三个阶段,分别由执行部门调查组、执行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负责办理,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作业,打破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改变了个人包案容易因个人因素产生消极执行的现象。同时,明确各执行科室职责,案件流转时‘上不清下不接’,形成不同环节、不同执行人员之间的监督,实现内部分权制衡。”
为有效遏制执行中的不作为、消极作为,特别是杜绝违法超执限情形的发生,成都中院还按照执限要求设置了多项流程监控节点,由执行办案管理系统自动对案件流程情况进行智能提示,承办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启动相关工作则由系统进行冻结。如专项调控阶段承办人在立案之日起20日内未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则由办案系统进行冻结,须由承办人向院、局领导说明原因后方能解冻,处置实施阶段承办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未启动相关工作则由系统进行锁定,被锁定案件将由系统判断承办人完成当前工作后自动解锁。
为保障执行措施质量,执行局在内部形成了组、处、局三级管理层级的基础上,又推出四级审批模式。设计了与执行权对应的主要是通过审批方式介入权力行使的执行管理权。在审批权限设置上,根据管理层级,将执行工作中各类事项和文书分为四级,并逐一对涉及重要环节、出现频率高的148个事项和文书设定审批流程,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执行权。
调查权、处置权分别交由执行局调查组和执行组负责实施,执行裁决合议庭与审判执行监督庭负责实施执行审查权,而针对执行实施权中最受社会关注的司法评估、拍卖环节,成都中院则统一交由院司法技术部门管理,并引入司法公开交易平台实行网络公开竞价交易。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上交易平台进场拍卖347宗,成交259宗,总成交率74.64%,总成交额8.5336亿元,总增值额1.5365亿余元。(记者 王鑫 通讯员 胡思行 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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