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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湖里法院审判综合改革成效显现

2014-10-24 09:57: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厦门日报 

  2014年1月1日起,在厦门市湖里区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湖里区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审判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精英化法官”的改革思路,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推行了包括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成立审判辅助中心、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在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福建省高院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称,湖里区法院“为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样本”。

  优化配置组建专业办案团队

  【措施】

  1.设12个专业办案团队,涵盖刑事、民商事、执行和人民法庭等主要业务部门。

  2.大力推行法官全员办案工作机制;一线法官比例提升10.6个百分点。

  此次改革,湖里区法院首先从制约审判质效的瓶颈问题入手,建立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优势资源向审执岗位集中、骨干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

  改革前,王友平是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庭长。现在,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商事审判第一团队审判长。这个由他所带领的团队主要负责审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破产等有关的商事纠纷以及商事无名合同案件。

  改革后,像这样的办案团队,湖里区法院共组建了12个,涵盖刑事、民商事、执行和人民法庭等主要业务部门。庭长、副庭长直接编入办案团队,担任团队审判长。这是湖里区法院根据人案相对均衡的原则,按照“庭长(副庭长)+独任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模式,对现有审判资源进行的优化重组。通过推行以审理特定类型案件为主、调剂案件为辅的专业化审判模式,真正改变了以往不分案件类型的“全科大夫式”办案方式。

  “审判方式改革将庭长从日常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庭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审判及审判管理工作。”王友平说,“专业办案团队的建立,有利于统一司法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培养专家型法官,增强裁判公信力。”

  同时,湖里区法院大力推行法官全员办案工作机制:让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挂钩团队办案,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精减调整审判综合、行政后勤部门的法官,优先安排新进人员到办案一线。改革后,一线法官已经占到全院法官总数的80.3%,比改革前上升了10.6个百分点。

  此外,湖里区法院还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建立起“调解—快审—精审”的案件流转机制,健全了繁简分流案件审理制度,确保专业审判和繁简分流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今年前三季度,诉调对接中心共审结案件1465件,占全院同期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4.3%,调撤率达90.48%。

  简政放权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措施】

  1.简化了裁判文书层层审批的程序,明晰了签发权限。

  2.严格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强化其宏观指导职能。

  3.设刑事行政执行和民商事审判长联席会,重大个案意见供参考,不影响合议庭独立。

  长期以来,司法行政化问题影响了审判责任的落实。湖里区法院从消除这个问题入手,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实现扁平化管理,赋予办案团队相对完整独立的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

  湖里区法院针对裁判文书签发权限进行了改革。以前,裁判文书的签发需要经过审判长、庭长、分管副院长层层审批。改革后,独任制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审判员直接签发;合议制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其他法官、审判长依次签署,并由审判长直接签发。同时,院长、分管副院长的审批权限被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的程序性事项和极少数重大审判事项上。裁判文书签发权限的改革,确保了审判更高效、权责更明晰。

  同时,湖里区法院还建立健全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过滤和分流机制,严格限缩其范围。把审判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转移到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上,逐步减少个案决策,强化审判委员会对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判业务的宏观指导职能。

  改革中,湖里区法院积极探索设立了刑事行政执行和民商事两个审判长联席会,作为审判、执行业务的常设性、专业性指导机构,发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同类案件审判执行尺度的作用。联席会议对重大复杂疑难个案的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执行权。

  对法官来说,改革中推行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自己的每一次落锤、每一个签字,都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刚刚被任命为审判员的邓剑斌说。这个年轻法官认为,改革提升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让法官越发感到使命与责任并存。

  强化分工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措施】

  1.采用由独任法官带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组合模式,提高团队工作质效。

  2.成立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审判辅助中心,集约管理庭前审判辅助工作。

  为了使法官集中精力办案,湖里区法院在民事审判第二团队大胆试行法官助理制度,采用由独任法官带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组合模式,通过三者间有效的分工配合,提高团队工作质效。

  作为该试点团队的主审法官,王迎春副庭长对新模式带来的新变化深有感触:“法官助理制度优化了审判资源的配置,让法官的主要精力得以集中在开庭及裁判上,其他事务性的工作交由法官助理去完成。这样,既能保证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又能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今年前三季度,该试点团队主审法官结案266件,比全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多137件。

  今年4月,湖里区法院成立了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审判辅助中心——这是为了集约管理庭前审判辅助工作,解决因“送达难”等问题影响案件审理进度而采取的一项针对性措施。审判辅助中心负责民商事案件的首次排期送达、财产保全、材料收转、证据调查、委托评估鉴定等审判辅助事务,通过流程再造和规范管理,让主审法官从繁杂的审判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确保审判工作高效运转。截至9月20日,该中心新收案件1327件,除需要鉴定、公告等的案件外,送达排期1221件,送达率达92.01%,有效推进了审判辅助事务的规范化、集约化建设。

  【声音】

  湖里区法院院长高碧青:

  探索司法改革“湖里模式”

  审判综合改革实施以来,湖里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精神、新政策,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改革,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改革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全力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审判责任制等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制订改革配套措施,围绕改革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障碍,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本院实际情况探索总结司法改革的“湖里模式”,为全省、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特写】

  内外监督两手抓

  深化权力监督制约

  在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强化落实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恣意而影响司法公信,也是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应有之义。

  在内部监督方面,湖里区法院建立健全合议庭成员相互评价监督、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办案团队绩效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出现司法不规范、不廉洁行为。其中,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权力边界,即不得直接否定案件实体处理或变相干预主审法官、合议庭意见,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

  在外部监督方面,湖里区法院以司法公开为抓手和突破口,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增进社会各界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审判执行信息公开服务的同时,也注重发挥诉权在监督法官办案中的作用。今年截至9月30日,全院上网公开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2613份。落实庭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全省首创、深受最高法院领导肯定的“我要听庭”活动,两次征集网络“听庭达人”35人旁听庭审,力除司法神秘主义,强化社会公众对法官的监督。目前,“我要听庭”活动已成为厦门法院的一大司法品牌。

  各办案团队成员普遍认为,审判责任制改革既赋予法官一致的权责,还通过监督制约措施形成“倒逼”机制,需每一位法官牢固树立主体观念,不断提升素质能力,敢于负责任。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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