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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司法局全力加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2014-10-23 15:55: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1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陕西宝鸡市司法局坚持服务保障民生为宗旨,通过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行政资源,实行窗口前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整合资源促服务。如何高效便捷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此我们发挥资源优势,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资源,以及与司法行政相关业务有关的其他职能部门,前移至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窗口集合,为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提供方便。

  打牢基础促规范。一是规范工作场所,将接待大厅、调解室、前台接待、调解员接待窗口、律师资讯室、办理公证大厅、12348法律专线电话值班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合理划分,通过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监管,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二是规范文书档案,要求县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各类文书档案与市局对接,同时统一印发调解卷宗、人民调解登记册和各类调解台帐。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业务学习、工作例会、业务登记、报表统计、档案管理等制度,根据窗口设置和业务工作要求,明确中心各岗位职责,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报送和舆情分析工作,建立疑难的,跨区域、行业的矛盾纠纷预约会诊制度,确保中心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文明服务。

  加强队伍促发展。法律服务中心也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平台,按照“统一受理,分流调处”的模式,我们按照业务娴熟、素质过硬、热情服务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对公证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执业律师,针对个人的专业特长重新定岗,负责前台接待、法律咨询,对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给予登记、引导,并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联系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联络员联系册,方便联络、协调、调解有关矛盾纠纷。

  服务群众获好评。目前,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千阳县法律服务中心已正式挂牌,其他县区随着业务用房建设的推进正积极筹备。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流程,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受理矛盾纠纷调解,办理法律援助,代写诉讼文书,代理各类案件等。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办理公证案件64起,比去年增加21起,律师代理刑事民事案件78件,同比增加17件,法律援助接案率比去年上升了12.5%,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512人次,调解案件32起,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到了100%。

  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热情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造了诚信、透明、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平台,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通讯员 张磊)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