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省高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通报了2014年1至9月全省法院宣判的九起重大典型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由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徐哲主持。
田立文在通报中说,我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为推动我省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至9月份,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499件 3791人,判决1274件1884人,同比分别上升28.66%和20.55%。从被告人的职级看,受理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31件31人,同比上升64%;判处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21件21人,同比上升110%;受理处级干部职务犯罪106件113人,同比上升36%;判处处级干部职务犯罪80件84人,同比上升12%。其中不少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如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周镇宏受贿案,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濮生贪污、受贿案,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王铁牛受贿案,安阳市政协原主席赵微受贿案,安阳市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贪污、受贿案,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受贿案、原副主任王金山贪污、受贿案,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任连军受贿、贪污案,等等。
田立文说,当前,我省法院审理的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贪贿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受理案件数比去年增加近三成,判决人数则比去年增加两成多;二是厅处级干部犯罪明显增多。特别是受理和判处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较去年增加一倍多,且近半数都是正厅级以上干部,受理的处级干部也较去年增加三成多;三是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四是犯罪持续时间长、次数多。有的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五是窝案、串案时有发生。今年,共审理共同犯罪案件379件989人,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30%,如鹤煤集团腐败窝案、省烟草系统腐败窝案等。
田立文说,对此,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张立勇院长多次批示,要求全省法院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并多次亲自听取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张立勇院长还专门就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大案件各地法院一把手也都亲自过问,主管院领导亲自负责,亲自部署。
坚持严惩重判。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的要求。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贪贿案件,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今年,全省法院审理的处级干部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82%,厅级以上干部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缓的占到90%以上。
严格规范缓、免刑适用。从严把握贪贿案件缓、免刑的适用条件,对不如实供述罪行、不积极退缴赃款赃物、有索贿情节、犯有数罪、情节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不从轻处罚,不适用缓、免刑。尤其是对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或物资等民生领域,情节严重的,不得适用缓刑。同时,对所有适用缓、免刑的职务犯罪案件,均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层报省法院备案。通过严格缓刑的适用,体现党和国家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严格依法办案。全省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要求,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注重案件质量,确保定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对被告人量刑,既考虑犯罪数额大小,又根据犯罪动机、手段、损失、社会影响、退赃等情节,兼顾从轻情节和从重情节、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综合裁量刑罚。省法院还对全部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
加强审判公开。为充分发挥刑罚的警示教育功能,表明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决心,省法院专门下发《关于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厅级以上干部及省管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或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在全国或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以外,都要公开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电视直播、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注重判后衔接。为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情况,避免出现被判非监禁刑的职务犯罪分子“带病任职”、“带病提拔”等现象,省法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文书送达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在职务犯罪案件生效裁判作出后,要及时向被告人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基层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送达裁判文书。
田立文在通报中说,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坚定地投入到反腐败斗争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职务犯罪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无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必须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同时要突出打击重点,特别是对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以及买官卖官等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要坚持依法办案,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各级法院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要准确认定职务犯罪的自首、立功情节,不得人为放宽标准。同时,要从严把握缓、免刑适用条件,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全面分析被告人犯罪动机、目的、数额、手段、犯罪后果和社会影响以及是否投案自首、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准确适用,避免缓、免刑适用不当造成消极影响。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进度。目前,在全省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不少社会比较关注、在我省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安阳市原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案,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范跃武受贿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焕成受贿案,省水利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建武受贿案,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贪污、受贿案等。随着全省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今后将会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陆续进入审判环节。对这些案件,各级法院一定要加快办案进度,提前沟通,及时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符合条件的尽快开庭、合议、宣判,确保快审快结。同时上级法院要加大跟踪督办指导力度,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旦发现审理进度缓慢,要及时督促相关法院。
要进一步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制度。各级法院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加强宣传,继续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和微博直播,对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的案件,及时向媒体发布信息。同时,各级法院要逐步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制度,按照“全面准确、及时回应、有序公开、主动引导、服务大局”的原则,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信息和重大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疑问,努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