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6棵荔枝树苗,电白区旦场镇红花坡村56岁的村民阿香一家差点和住在隔壁的两叔侄动起手脚。就在两家人准备“大干一场”时,阿香没有像往常一样跑去找亲戚帮忙,而是拨通了红花坡村驻点律师的电话。半个小时后,律师从20公里外的城区赶到事发地,讲法律、讲道理,不一会功夫就让剑拔弩张的两户人家冷静下来。
这是广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片段。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先行一步,社会矛盾早发多发。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将今年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年”,重点梳理涉农、涉劳资纠纷、涉环保、涉医患纠纷及信访积案等五大领域的突出问题,把化解矛盾纳入法治轨道,并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今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群体性事件数量同比下降1.5%,遏制了社会矛盾上升势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8月5日,全省召开“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要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突出问题导向主动出击
当前,影响广东稳定的社会矛盾类型多样,不仅历史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而且不断涌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对此,广东坚持主动治理,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矛盾,分类施策,集中攻坚。
今年,省委部署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开展以涉农问题、涉劳资纠纷、涉环保问题、涉医患纠纷和信访积案等五大领域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根据省委部署,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专项工作方案,集中排查化解五大领域的社会矛盾。省委农办组织开展了涉农维稳专项治理,主要解决土地征用、基层干部作风、村务公开和基层换届选举等四类突出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了预防化解处置劳资纠纷攻坚年行动方案和广东省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办法,先后组织开展了“攻垒2014”等专项行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保护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省劳动监察机构共巡查用人单位12.58万户,为18.33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酬劳12.5亿元。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重点项目涉环境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努力解决好“邻避”效应问题。省卫计委开展了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267多起重大医患纠纷及“医闹”事件组织调处、查处,维护了良好的医疗秩序。省信访局制定了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到省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行为同比出现较大降幅,信访极端行为数量明显减少,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坚持抓早抓小深入基层
在“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中,广东要求基层党委、政府守土有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如何把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关键要压实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市县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点,也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关节点和着力点。为此,广东明确要求市县党委政府担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体责任,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扩大。同时,借鉴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做法,省市县三级均建立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社会矛盾总体状况,找准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标体系,以及逐月滚动更新的台账管理机制,推动了矛盾纠纷的精细化管理和动态掌握。各地各部门还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光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只有把党委、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广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全省共建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2.6万多个,医患纠纷调解委、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800多个。中山市在各镇区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和统一培训了180多名人民调解员,专业调处医疗纠纷,畅通医疗纠纷依法调处的渠道。肇庆市广宁县建立“138”化解矛盾工作网络,“138”指“一老”:离退休老同志,“三类人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八方力量”: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个协、民间组织、乡贤能人,通过整合多方力量柔性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法治思维注重长效
广东明确提出,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社会矛盾最终要在法治的平台上解决。也只有纳入法治的轨道,才能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信访条例》于今年7月实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提出信访事项,逐级走访,分级受理,依法规范了信访秩序,更好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广东省信访条例》还完善了诉访分离制度,将涉法涉诉事项办理纳入法治轨道,因涉法涉诉问题到省上访人次从去年的排第2位下降到目前的第8位,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正在逐步退出普通的信访领域。同时,以此为契机,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消除信访不信法、法不责众等错误观念。
为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广东今年制定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组织律师到基层乡村和城镇社区担任村(居)委法律顾问或法制副主任,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为矛盾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组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信访接待、领导接访,基层下访和案件评查等活动。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开展巡回法律讲座、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目前,全省已有70%以上的村(居)落实法律顾问。同时,加大了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对话
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陈文敏:
广东拟出台工作意见防范化解“邻避”问题
南方日报:今年广东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目前主要有哪些成效?
陈文敏:首先,初步摸清了全省重点领域社会矛盾的底数。省市县三级都建立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台账,基本掌握了各地社会矛盾情况,为动态掌握情况、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初步形成了党委维稳办牵头抓总、各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格局。第三,妥善处置了一批重大群体性事件。上半年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东莞裕元鞋厂劳资纠纷事件、茂名茂石化PX项目聚集事件等重大矛盾纠纷得到较好处置,群体性事件多发态势有所缓和。
南方日报:化解社会矛盾,目前我省还遇到哪些突出问题,存在哪些难点和瓶颈?
陈文敏:总体上看,我省社会矛盾的总量还较大。涉农纠纷量大面广,化解处置难度大;劳资纠纷高发多发,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长期存在;涉环保矛盾纠纷情况复杂,解决“邻避”问题成为突出难题,社会矛盾多发高发的态势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新的矛盾纠纷仍会不断发生。我们还没能建立起一套常态化、规范化的排查、分析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在面对那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跨领域、跨地域的矛盾纠纷时,部门统筹协调的力度还不够,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对一些老大难问题仍缺乏治本之策。
南方日报:健全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探索化解矛盾的治本之策,我省接下来有哪些主要举措?
陈文敏:首先我们将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目标。同时,我们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从政策层面考虑问题,探索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针对涉农矛盾纠纷高发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探索建立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充分发挥工会作用、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省总工会已经制定了工会机关干部全员联系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制度,研究改革企业工会选举办法;针对涉环保问题,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部门,拟出台防范化解“邻避”问题的具体工作意见。同时,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严防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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