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完善涉检信访工作,充分参与辖区内的社会维稳工作,截至10月中旬,该地区无一起涉检赴市、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取得良好成效。
该院对信访风险充分进行评估。在工作中明确风险预警评估的等级划分,将执法环节的不稳定隐患或可能引发信访的事件纳入风险预警评估系统,做到早预警、早化解;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应对案件是否存在信访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发现的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情况,及时通报控申部门进行预警预控,共同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最大限度从源头上控制涉检上访的发生。
同时,该院对信访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处置进行建制。根据中央有关新政策和新精神,该院认真制订和修改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细化应急办法和处置方案,严格责任和措施,加强对社情、舆情、民情的分析研判,及时收集、掌握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治安信息和重特大刑事案件信息,做好风险调查和隐患分析,从中查找易发生可能引起重大事件的危险源,避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该院还建立健全涉检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检网络舆情防范与处置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对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监测、督办、引导、化解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正面疏导、上下联动,并借助外力,多策并举争取各方在处理涉检上访问题上的支持,保持同信访、公安、法院、司法以及各乡镇等多方面的经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于上访人反映的情况一家办理有难度,需几家配合解决的,检察机关及时主动的请求人大或政法委出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并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通报,每半年一次总结,以确保信访难题及时化解,争取在处置工作中牢牢掌握涉检舆论主动权,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此外,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改进下访巡访工作,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力度。该院定期派员进农村、社区上门寻访、带案下访,严格执行“不推、不拖、不堵”原则,快速回应群众强烈诉求,化解矛盾。同时,建立长效信访制度,落实事后回访,定时定人跟踪处理结果。对老上访户采取电话回访、登门探访等方式做好心理疏导,及时与问题反映集中的单位沟通,督促其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不稳定因素。该院还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接访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针对面上的典型性来访问题,当场释疑解惑,对一次接访不能化解的,落实带信带案下访,实际解决群众困难。
完善涉检信访工作的四项措施实行以来,该院的涉检信访总量大幅下降,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陈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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