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经进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当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很容易地搜索到“鄂尔多斯检察”,几秒钟就添加了关注,记者发了“你好”后,很快就有了回复……2014年10月17日,记者用微信成功关注了“鄂尔多斯检察”并进行了对话。“开通官方微信不仅能够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的检察服务,也能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力地推动检务公开工作。”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了解,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听众达到800多人。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作为鄂尔多斯市“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改革任务中“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也是全区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不仅仅开通了官方微信,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还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在公开的内容上,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将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作为重头戏,重点包括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在公开案件信息的种类上,包括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强制措施、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包括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包括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暂缓起诉、刑事和解,以及拟作不立案、撤案处理的自侦案件,提起抗诉的案件等。
在公开的载体上,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鄂尔多斯检务公开网”链接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腾讯官方微博(鄂尔多斯检察)、新浪官方微博(鄂尔多斯检察)、官方微信、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平台;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的查询窗口、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控申接待大厅接待窗口,12309举报电话;邮件、手机短信联络平台;权利义务告知文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基层检察室便民服务窗口;警示教育基地;公开审查听证和答复等载体进行公开。通过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宣传;开展“检察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媒体见面会等载体进行公开。
在公开的方式上,既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的方式,也有检察机关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发布的方式。有力地推动了检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检务,建立在线交流、申诉举报等栏目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积极搭好网络平台,针对群众对检察工作和职能的需求,扩展门户网站栏目,突出公开执法办案、反腐办案等信息,并建立了在线交流、申诉举报等栏目,群众也可以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留言、评论。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对官方网站检务公开网和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改版,内容紧贴网民群体的信息需求,简化栏目设置,突出检察主业,优化和整合业务信息发布和网上便民服务栏目。搭建了手机短信联络平台,申请鄂尔多斯检察QQ和电子邮箱。目前,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共有4个院开通了门户网站,4个院开通了官方认证的微博微信改版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官方“两微一站”发布检务公开信息。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已在改版后的“检务公开网———鄂尔多斯检察”发布200多条检务信息,其中执法办案信息67条,法律文书3份,其中一部分还翻译成蒙古语言文字。官方微博、微信发布300多条信息。处理网友留言和诉求20多条。通过初步运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自今年3月开通以来点击量已达31000多次,特别是在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后,网络点赞数、回复数、评论数明显增多,受理的群众诉求也相应增多。目前微博粉丝28000多人,微信公众账号听众800多人。
当记者走进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时看到,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接待大厅、二楼门厅、案件管理受理大厅、办案区共设立了4块电子显示屏和一台触摸器,滚动播放各类检务公开信息、法律文书和检察宣传片。律师和当事人的亲属符合规定即可申请查阅相关办案信息、浏览查阅检察院门户网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同时,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还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群体通报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利用基层检察室,在群众身边推行检务公开,鄂尔多斯市25个基层检察室,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0多次,走访人民群众300多次。同时,检察院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青年检察官深入社区宣讲法律”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向社会畅开了“神秘”的检察院大门。
而这种向社会公开“晒法律文书、案件信息”等全新方式的公开和宣传,也对鄂尔多斯市检察人员的办案素质带来了考验,倒逼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促使检察人员强化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保障严格公正依法办案。
今后,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将修改运转制度、流程,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工作考核制度,纳入全局统筹,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载体的渠道,逐步探索健全公开听证和公开审查制度。对一些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行抗诉案件试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制度,深化“检察开放日”、联络代表委员、媒体见面等制度,探索两级院联动开放、网上开放等形式全方位展示检察工作。继续坚持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进行联系,通报检务公开情况,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让检察权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努力确保老百姓在检察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王胜 越祖琨 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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