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纪委监察局原参与的9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退,只保留参与14个;出台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实行一案双查,追究8名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今年以来,湘潭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要求,把工作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把力量重心放在监督执纪问题上,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在“聚焦”上下功夫,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我们要改变过去‘事事牵头、样样参与’的做法,认真找准定位,把履职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在学习领会中央纪委“三转”精神时,湘潭县纪委、监察局认识到 。
按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县纪委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共梳理出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98个,取消或不再参与84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4个,把履职切入点从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
紧随其后,湘潭县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事项进行调整,主动“收紧防线”,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明确要求县直机关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调整,不得安排分管与本职无关的业务;明确要求在10月底前,对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组织委员职务、派驻纪检组长兼多个单位纪检组长职务的问题,全部调整到位。委局各业务室对本职工作进行梳理,制作职权清单,划定职权边界,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与本职不相符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不再参与与主业无关的事务。
在“瘦身”的同时,该县认识到:“强体”才是转职能的基础。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该县起草了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新增2个纪检监察室。通过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调整后的监督执纪人员将达到内设机构总人数的3/4。
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年初,全县各级党委、纪委签订了主体、监督两个责任书,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为48项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出台《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9月,县纪委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项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在“落实”上出真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湘潭县青山桥镇规划站站长杨某滥用职权,对其时任分管副镇长杨某给予记过处分、镇长胡某给予警告处分。”元月,湘潭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报,追究此案的党委主体责任,消息一发出,引起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这是该县推进“三转”和落实“两个责任”的生动缩影。
落实“两个责任”是否动真格,责任追究是“试金石”。 该县大力推进“一案双查”机制,打破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履职不履责”和搞“集体主义”敷衍塞责的问题。先后就青山桥镇规划站站长滥用职权案、中路铺镇林业站站长上班时间打牌案,追究了8名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又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是推进“三转”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今年,该县聚焦案件查办主业,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件,涉及科级干部11人,村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较去年同期上升72.4%。在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的同时,转变办案模式,注重抓早抓小,发挥函询、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的提醒教育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对调查清楚的及时给予纪律处分,具备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及时移送,从实从快惩处违纪违法人员。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湘潭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招招求实。该县对加强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四风”专项整治等突出重点问题作出部署,开展以“暗访抽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开展督查17批次,下发通报5期,发放整改函9份,交办函10份,通报批评55人,诫勉谈话24人,责令书面检查45人,责令辞职1人,免职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
另外,该县监督检查更加有力。突出重点、整合力量,转变工作切入点,加强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今年来,先后对公务消费、村级组织换届、“小金库”治理、工程建设指挥机构津补贴发放、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医药购销和设备采购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和相关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问题,将违反财经纪律的4名村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农经局、乡镇经发办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追责处理。
在“使命”上讲担当,锤练干部队伍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该县积极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按照“三转”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教育培训,添压力更增动力。组织干部参加各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实行年轻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制度,委局机关年轻干部和派驻机构人员分批到办案、信访岗位跟班锻炼,落实上挂锻炼工作制度。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开办莲乡纪检干部大讲坛,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大家在实战中经受了磨炼,提高了业务技能。
坚持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委局领导班子约谈乡镇、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制度,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约谈,对信访举报多、问题突出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约谈。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违纪问题,不护短、零容忍。严肃查处了云湖桥镇办理信访举报不力案件,对纪委书记作出立案调查并停职处理。
强化监督考核。推行“目标考核+常态化监督”,以干部考核、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为主体,以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案件查处为载体,以明察暗访、联合检查、年度考核为手段,不断完善纪检监督考核机制,逐渐使之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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